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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中共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以下干部进行任前公示。
一、公示名单
宋江伟,1973年11月生,中共党员,内蒙古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奋斗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二级主任科员,拟提任区直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
姜相梅,女,1969年12月生,中共党员,内蒙古大学新闻学专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拟提任区直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
马海龙,1983年6月生,中共党员,内蒙古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拟提任区直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
蒙克巴特尔,1988年4月生,蒙古族,中共党员,北京科技职业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拟提任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
宋学红,女,1969年12月生,中共党员,内蒙古民族师范学院政治教育专业全日制大学学历,法学学士;东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学论专业,教育硕士,现任区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拟提任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
刘强,1985年5月生,中共党员,内蒙古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全日制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区档案史志馆行政办公室一级科员,拟提任区直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徐俊峰,1971年10月生,呼伦贝尔学院俄语专业在职大专学历,现任区融媒体中心记者,拟提任区直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张惠,女,1984年1月生,蒙古族,中共党员,烟台大学法学专业全日制大学学历,法学学士;黑龙江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公共管理学硕士,现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主任、四级主任科员,拟提任区直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吕春晖,1982年6月生,中共党员,吉林大学法学专业在职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区环境卫生清运处副主任,拟提任区直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吴金泽,1985年6月生,达斡尔族,民革党员,内蒙古农业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全日制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现任区侨联办公室负责人、一级科员,拟提任区直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张岩,1983年5月生,中共党员,呼伦贝尔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全日制大学学历,文学学士,现任区纪检监察信息保障中心干事,拟提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李宏杰,1981年3月生,中共党员,赤峰学院会计学专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区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拟提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陈昊,1985年12月生,蒙古族,中共党员,兴安职业技术学院畜牧兽医专业全日制大专学历,现任区党员教育中心一级科员,拟提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李智博,1992年12月生,蒙古族,中共党员,哈尔滨体育学院运动训练专业全日制大学学历,教育学学士;内蒙古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副主任,拟提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李鹏飞,女,1986年9月生,满族,无党派人士,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专业在职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干事,拟提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黄智源,女,1988年9月生,中共党员,内蒙古工业大学制药工程专业全日制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区文明城创建指导中心干事,拟提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戴孟欣,1988年6月生,九三学社社员,美国诺斯伍德大学酒店与旅游管理专业全日制大学学历,工商管理学学士;黑龙江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公共管理硕士,现任呼伦贝尔两河圣山旅游文化景区管委会旅游文化产业办公室干事,拟提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李超,1983年6月生,中共党员,内蒙古民族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区电教馆网络中心主任,拟提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于文江,1981年8月生,中共党员,太原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全日制大专学历,现任区房产事业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拟提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苏德义,1974年5月生,中共党员,内蒙古大学档案管理专业在职大专学历,现任区物业监督管理处主任,拟提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于铮,1990年10月生,蒙古族,中共党员,东北财经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干事,拟提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王雪静,女,1978年10月生,中共党员,内蒙古民族大学音乐学专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干事,拟提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王晓光,1981年10月生,中共党员,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预防医学专业全日制大学学历,医学学士,现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拟提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周彤,女,1984年7月生,满族,中共党员,沈阳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大学学历,医学学士,现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拟提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韩涛,1987年7月生,蒙古族,中共党员,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预防医学专业全日制大学学历,医学学士,现任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医疗卫生监督科一级科员,拟提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1年3月20日至3月26日。
三、公示受理方式及要求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公示办公室设在海拉尔区党政综合大楼1211室。
受理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受理电话:0470-12380
特此公告。
中共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委组织部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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