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三月下扬州
一转眼就到了扬州最美的季节了
最近的周末假日
相信大家都会和家人、朋友一起出门踏青
但有个最新的消息大家一定要知道
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消息
4月1日开始
扬州有部分停车场要涨价了
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关于扬州市区部分景区机动车
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旺季浮动的通知
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何园管理处、个园管理处:
为缓解景区旅游旺季停车矛盾,依据《省物价局、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规〔2016〕24号)第九条规定:“对供需缺口大、矛盾突出的区域可实行较高收费”;《关于印发〈扬州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扬价规〔2017〕1号)第十条规定:“4A级以上景区(包括4A级)配建停车设施和周边部分公共停车设施以及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在旅游旺季实行价格上浮。”经研究,现就市区部分景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旺季浮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区域
实行旺季浮动价格的区域为瘦西湖、大明寺、个园、何园四个景区周边停车设施,具体停车场名称为:瘦西湖东、西、北门停车场,鉴真广场停车场,蜀冈中西峰生态停车场,二十四桥停车场,虹桥坊地下停车场,柳湖路东占道泊位,玉器厂门前路南占道泊位,宋夹城西门停车场,个园停车场,何园停车楼,何园停车场,徐凝门大街两侧占道泊位。
二、调整水平
瘦西湖、大明寺、个园和何园四个景区周边上述14个停车设施停车收费在2021年旅游旺季4月1日-5月31日、9月1日-10月31日期间实行旺季上浮,在原核定基准价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0%,其余时间段仍按原核定基准价执行。
三、其它事项
其它事项按《关于印发〈扬州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扬价规〔2017〕1号)的规定执行。
望各有关主管部门和机动车停放服务单位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及减免规定,规范收费行为,按规定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和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扬州市公安局
2021年3月9日
小编提醒
正值烟花三月扬州旅游旺季
出门还是提倡绿色出行
来源:名城扬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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