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陶凤实习记者阮航达)3月20日,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召开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开展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五类非法社会组织。

其中一种是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2月18日,民政部就公布了"中国志愿者协会""中国党史研究会"等2021年首批10个涉嫌非法社会组织。3月1日,广东省民政厅也将"中国展览工厂联合会"、"中国连锁餐饮产业联盟"、"中国游艇休闲运动联盟"等35家组织列入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浙江晓德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文明告诉北京商报记者:"非法社会组织往往通过创建网站,设立所谓章程、组织机构,悬挂牌匾,吸收会员,擅自宣称成立。"此前,非法社会组织"中华民族文化艺术院"在上海、广东、福建等十几个地方设有分院,招募代理分支机构,并在各地开办国学班创收,普通人只需要3天,就可以取得"国学教授"资格。随后,民政部依法对其取缔。

目前,非法组织还紧扣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热点,以"服务国家战略"为由头,借机开展各种敛财活动。会议同时指出,非法社会组织呈现出新的特点,除了以合法外衣做庇护外,还有"蹭热点"的特质。近年来,打着"一带一路"、"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经济社会热点名义的不明组织数量增多。

尽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都对社会组织的设立登记有了明确的规范。但针对部分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陈文明表示,这些非法组织惯于"穿马甲"、找保护伞,挂靠在某些事业单位、公司名下并拿所挂靠的单位当挡箭牌拒绝配合执法,这给民政执法造成阻力。

同时,不少非法社会组织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往往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还有不少非法社会组织通过互联网渠道开展活动,线下固定活动地点很隐蔽,导致民政部门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打击存在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等难题。

对于针对专项行动的措施,民政部表示,将形成跨层级、跨地区、跨部门的信息共享格局,此外还将探索建立健全对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的信用约束机制,加大非法社会组织的违法成本,最大限度压缩其生存空间。

同时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提醒有关机构和民众,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参与其活动时,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或"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提供的全国社会组织查询功能,对社会组织身份进行核验,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