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晚报讯(融媒体记者 红珊 通讯员 吕志宏)对于轻型封闭货车,有些人存在认识误区,将其混同于面包车,结果鸠占鹊巢受到处罚。3月17日,河北高速交警玉田大队就查处了这样一起违法占道行为,并依法对驾驶人进行了处罚。
当日9时许,玉田大队民警巡逻至京哈高速哈尔滨方向11公里处,发现一辆轻型封闭式货车长时间占用左侧超车道行驶,遂立即通过喊话将该车引导至鸦鸿桥收费站。在对驾驶人王某进行处罚时,王某竟一脸疑惑地表示,自己不知道轻型货车不可以在最左侧车道行驶。民警当即向驾驶人进行了法律宣传,告知其行为已经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并依法做出了相应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轻型封闭货车并非面包车,虽然两者从外观上有些相似,但面包车是载客客车,而轻型封闭货车属于载货汽车范畴,两者设计和使用环境完全不一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小型客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在同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也就是说,在同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高速公路上,只有小型客车可以在最左侧车道行驶,其他车辆不可以长时间占用该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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