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拆除”的情形多出现在两种场合,一是针对无证的违法建筑、临时建筑,二是在村庄撤并、腾退等协议搬迁项目中。

这类协议给老百姓挖的最大的坑就在于,拆除行为是我们自己实施的,拆迁方根本没动手。一旦拆完了我们意识到有问题了,拆迁方根本没责任——是你自己动手拆你自己的房,连强拆的事实都不成立,不同意拆除你会自己拆吗?

一般而言,这类协议所对应的补偿、安置都是极低的,拆违的那种基本上零补偿。但凡老百姓的房屋不是违法占地或者私搭乱建,我们都建议大家不要签这样的协议。即便要拆,也不要自己动手拆,万一拆出毛病来了,自然也是由对方来负责。

有的时候,村民自治类项目中也会冒出这样的方案内容来,村民一定要及时行使村民自治权利,团结一心不让这类内容的条款通过。拆迁诉讼当然找北京楹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