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发文,业主爆了!

上周楼市君报道昆明发文:收团购费、活动费违规,失信者将被重点监管后,引来众多粉丝爆料。

其中就有首创禧悦春城业主称自己交了3.5万元的团购费,但却并未计入购房款。

事情究竟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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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团购费优惠6%

未计入购房款,收款方也不是开发商

据首创禧悦春城业主说,他们2019年到售楼部买房时,销售说交3.5万元(也有业主交3万、4万不等)的团购费可优惠6个点,不交则不能优惠。

交团购费划不划算呢?销售现场给业主算了这样一笔账。

交团购费优惠方式(业主供图)

从上图的计算方式看,交团购费获得的6个点,再加上按时签约和特批的2个点,总房款可优惠8个点。

以102.8平户型为例,交团购费后,总房款可减少约10万元。

冲着这个优惠,很多业主就交了团购费买了房。

团购费收据(业主供图)

但部分业主对这笔款项有疑惑。

其一,是业主向销售要发票时,销售说没有发票,只有收据。

其二,是团购费并未计入购房款。

其三,是收款方并非开发商昆明首置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首创全资子公司),而是北京房融天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有的收据上是北京国海世纪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但从股权关系上看,这两家公司均为自然人成立的公司,与开发商没有直接关系。

收款方公司股权关系(源于天眼查)

于是,有业主质疑这笔团购费是否合规,并要求开发商退款。

但开发商以“收款方不是自己”拒绝了业主。

涉及数百户业主

你可能被“套路”了

据交了团购费的业主爆料,根据自己所买的楼栋推测,至少1栋、2栋、5栋、6栋、7栋、8栋在销售过程中收取过团购费。

仅这6栋住宅,就有1117套住房。

1000多户里,具体多少人交了团购费,目前尚不清楚。

首创禧悦春城实景(业主供图)

而这些业主,可能都被“套路”了。

相信大多数人的第一判断是:交3.5万优惠10万,这是一笔很划算的买卖。

其实不然。

在广州、济南等城市早就有这样的操作(后已陆续禁止)。大抵是开发商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合作介协议,约定由第三方公司为开发商带客户看房,其中第三方公司承诺客户交团购费后可享优惠,不交不能优惠。

客户成交后,第三方公司从团购费中收取10-20%的手续费,剩下的作为佣金返给销售,部分开发商也会从中提取一部分。

首创禧悦春城实景(业主供图)

而这笔团购费之所以不计入购房款,是因为它本身就不包含在房管局备案的总房款里面。

由于不属于购房款,收款方自然不能是开发商,只能是第三方公司。

而第三方公司不开发票,就不纳入工商、税务监管。

所以交3.5万优惠10万,表面上看是享受了优惠,实际上不一定,甚至还有可能多交了钱。

昆明市住建局出手整顿

律师称应退回业主

像首创禧悦春城一样收取团购费的楼盘不止一个。

绿地滇池国际健康城ME公寓远洋新干线等楼盘都存在同样的现象。

对此,昆明市、呈贡区住建局等已高度重视,约谈了绿地等房企。

昆明市住建局还在上周(3月17日)发文,明确经纪机构不得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以团购费、活动费等名义违规收取费用。

其实早在2016年10月,住建部就已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明令禁止商品房销售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对此,云南云典律师事务所邓律师说:如果开发商不能出具发票证明团购费抵了购房款,那么团购合同就是无效的,团购费应当归还业主。

首创禧悦春城实景(业主供图)

此外,楼市君建议,买房时要注意两点:

其一,是看开发商是否一房一价公示,或让开发商提供完整的房屋价格信息,确认最终能体现在购房合同上的房价。

其二,是付款时,只需按确认的总价比例交首付款,其它收款方收取的费用都属于价外加价。

你有被收取过这样的团购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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