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谢春晖 黄伟芬 盛锐 章然

今天(3月23日)上午10点,举行第六十九场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首先,由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广胜介绍相关情况,其中提到——

调整境外来浙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规定。贯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总体部署,我省对境外来浙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由“14+7+7”调整为“14+7”。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赋浙江“健康码”红码;对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人员,再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期间赋浙江“健康码”黄码;对期满核酸检测阴性的人员,不再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各地不得延长入境人员隔离医学观察期限,不得用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代替居家健康观察。规范入境人员核酸检测机制,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初始、期满和居家健康观察期满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的检测必须由2个以上专业机构进行平行检测。

对居家健康观察的管控措施予以适当调整,允许相关人员在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外出,但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按照“六不”要求切实控制活动范围。即不参加聚餐、会展、旅游、培训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不进入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等室内场馆,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密闭场所,非本人就诊需要不进入医疗机构。为减少风险隐患,在居家健康观察期间倡导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接触和流动,原则上不出所在设区市。

根据对国内疫情形势综合研判,着眼于防控机制的梯度组合,我省同步调整日常健康监测的管控强度,对相关人员赋浙江“健康码”绿码,但要求外出时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在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原则上不进入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均需保持个人自觉,应每日向社区(村)或单位如实报告体温、症状等情况;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做好个人防护后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全面有序推进春节后复工复产复学复游。我省在春节前率先出台留员工稳生产政策举措,引导一半以上的省外员工留浙过年,并积极推动回乡度假的员工春节后及时返岗。截至2月26日元宵节,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率达90%,产能利用率达78.2%,分别比2019年同期提高7.7个和3.4个百分点;全省餐饮商户营业率达99%,零售商户营业率达98.5%,分别比2019年同期提高6.8个和5.2个百分点。

复学复课始终为社会公众尤其是广大学生家长所关心关注。我省制订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按照分期分批、错时错峰的原则稳步推进复学复课。全省大中小学及幼儿园于3月11日前已全部顺利开学。截至3月22日,全省学生总体报到率达98.1%,其中,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报到率分别达94.1%、99.2%和95.2%,与上学期报到率基本持平。

随着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动态清零,正值万物复苏、春暖花开的时节,人们出游需求回升。1—2月,全省接待国内游客3819.2万人次,实现国内旅游收入648.3亿元,分别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62.2%和65.9%。我省将进一步倡导省内旅游休闲度假,并在长三角地区联合策划跨区域、主题性文旅产品和精品线路,继续促进旅游消费信心提振,为统筹疫情防控和旅游业有序发展谱写浙江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