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

为做好我区2020年度村级电商服务站点考核工作,扎实强化推动2021年村级电商服务站点提质增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摸排对象

(一)2018年1月以来,各镇所有列入电子商务全覆盖建设和巩固提升的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含2019年和2020年已停业的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共计71个。

(二)未列入电子商务全覆盖建设和巩固提升的新增村级电商服务站点。

二、考核摸排内容

各镇辖区内的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基础信息及当前运营状态等,具体见《南谯区村级电商服务站点情况表》。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镇落实专人做好辖区内所有村级电商服务站点的考核摸排登记工作,认真填写表格每一项内容,如站点硬件设施情况具有要填写电脑、电视、货架等现存状况,2020年网站运营情况具体要填写全年网上交易额及各类产品上行情况等,并录入电子表格。

(二)请各镇于1月28日前上报《南谯区村级电商服务站点情况表》,登记未列入电子商务全覆盖建设和巩固提升的新增村级电商服务站点需在表头备注新增字样。区商务局将及时安排人员对上报情况进行详细核实。

联系人:朱青、陈栋

电话:3011761、13635509003

邮箱:2840216353@qq.com

附件:1.南谯区村级电商服务站点情况表

区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