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法制报大同(王文革)近日,山西高速二支队三大队民警接连查处两起抱着侥幸心理在饮酒后开车上路的违法行为,其原因是多种多样,让人哭笑不得。

3月16日23时25分,民警在天镇收费站执勤时,发现驾驶车牌为晋B4****车牌的小型轿车驾驶人王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便现场对王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60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而让这位97年的小鲜肉不惜铤而走险,百里奔袭的原因竟然是为了哄女朋友开心。

原来,违法驾驶人王某在怀仁上班,当日与朋友吃饭多饮了几杯,没想到晚上女朋友不开心与其闹别扭,非要晚上见面,王某执拗不过,就抱着侥幸心理从怀仁市出发,一路前往天镇县看望女朋友。结果,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

如果是闹别扭,就双方默认、侥幸酒后开车,这样的代价未免有点大了,希望此次处罚能给双方都能上一节交通安全课。

3月17日凌晨0时07分,正当民警要对上一位酒驾司机王某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时,远处一辆皮卡车晃着大灯向收费站出口驶来,看到站口有民警执勤便悄悄停在了匝道,然后驾驶人从驾驶座位上面下来,与副驾驶换了个座位。民警立即上前拦截该车进行检查,打开车窗后,果然闻到一股刺鼻的酒味。坐在驾驶座的女士连忙表示是自己开的车,此时换到副驾驶的刘某也称自己确实喝了点酒,但是没有驾驶车辆,一直是同伴开的车。
“真的没有驾驶车辆吗?那刚才为什么交换位置?”面对民警的质询,二人还是不承认。民警告知二人刚换座过程已被全程记录,如不配合可以查询,在证据面前,刘某承认了刚才是自己开车。经检测,刘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5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刘某某交代,当日他和朋友聚会喝酒至深夜,觉得凌晨交警都下班了,没人检查,就开车上路,当行驶到收费站看见有执勤民警,赶紧将车停在路边与女伴换了座位,结果还是被民警识破。

对于王某和刘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民警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而二人面临的将是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示:开车不喝酒,酒驾勿侥幸。请广大司机朋友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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