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京朝检公诉刑诉(2020)122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富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20年7月2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陈帅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富源及其辩护人李娟娟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富源伙同付某、徐某(已起诉)等人,于2013年至2018年间,在本市朝阳区凯富大厦三层等地,以中融民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民信阿里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的名义,假借债权转让、P2P平台投资的方式,通过业务员线下推销、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一定期限内给付高额收益,吸收张某某等人资金共计人民币70亿余元。其中,被告人李富源参与非法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1000余万元。被告人李富源后经公安机关电话主动投案。
对指控的上述事实,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和出示了下列证据材料:证人证言、书证、被告人供述等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富源违反国家规定,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富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提请本院依法判处。
被告人李富源对公诉机关起诉书指控的主要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当庭表示认罪。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1、李富源系从犯;2、李富源系自首;3、李富源认罪认罚;4、李富源系初犯、偶犯。综上,建议法庭对被告人李富源适用缓刑。
经审理查明:2014年至2018年,被告人李富源伙同付某、徐某(另案处理)等人,在本市朝阳区等地,以中融民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民信阿里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的名义,以借款等形式,通过打电话、媒体推介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返本付息,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其中,被告人李富源参与非法吸收报案集资参与人资金共计人民币1500余万元,造成报案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400余万元。被告人李富源后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
另,本院审理期间,被告人李富源的家属代为退缴人民币10万元在案。
上述事实,被告人李富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证人付某、徐某等人的证言,集资参与人证言、辨认笔录、报案材料及个人出借咨询服务协议、债权转让与受让协议、POS签购单、银行交易明细等相关书证,工商登记材料,汇款凭证,公安机关出具的到案经过及被告人李富源的供述、身份材料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富源伙同他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通过打电话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采用借款等形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律,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应予惩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富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被告人李富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另鉴于被告人李富源主动投案,归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当庭愿意接受处罚,且退缴部分违法所得,故本院对其所犯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辩护人相关辩护意见,本院酌予采纳。但辩护人关于对被告人李富源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本院认为,被告人李富源涉案金额巨大,且仅退缴部分违法所得,不符合犯罪情节较轻可以宣告缓刑的条件,故辩护人上述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继续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用于退赔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综上,本院根据被告人李富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李富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2月28日起至2022年12月27日止。罚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3个月内缴纳)。
二、继续追缴被告人李富源违法所得,用于退赔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集资参与人名单另附)
三、在案之人民币十万元,用于执行本判决第二项。
案中提到通过“p2p平台”非法集资,妙语君查看后得知,原来是“民信贷”这个平台。
民信贷是谁?
民信贷于2014年1月上线,由中融民信资本管理公司运营。中融民信公司于2012年1月在北京金融街成立后,先后创立了六大公司,分别是民信阿里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中标民信征信(北京)有限公司、中富民信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中富民信(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民信幸福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西藏天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民信贷依托民信公司在北京、上海、南京、福州、厦门、洛阳、郑州、西安、重庆、杭州、成都、天津、青岛、长沙、株洲、贵阳、沈阳、兰州等八十多个城市的分支机构。
2018年5月7日中融民信(民信贷)北京总部被查封,北京经侦部门已经介入;上海公司也被调查,公司相关高管被带走...被查封原因(民信贷陷入1.5亿元兑付危机的消息在业内广泛流传)
截至案发,民信贷累计交易金额达到68.3亿元,累计出借人数量达到34万人,累计交易笔数108万笔。
值得一提的是:中融民信旗下运营的还有另一家网贷平台,Me金融。
Me金融于2016年2月上线,也与江西银行合作开展存管业务。但是,2017年7月,Me金融发布公告称,“为更好聚焦推进普惠金融事业、更好践行网贷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战略需要,公司以民信贷为主发展P2P业务,Me金融平台从2017年7月17日21点起将停止发标服务。”
截至2017年6月1日,Me金融累计成交额达到10.5亿元,借贷余额3.2万元,总借款人数4736人,累计交易笔数1.8万笔。
也就是说,民信贷和Me金融的累计交易总额共78.8亿元。
来源:独角金融、王总普法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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