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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上午,县城管局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对欣然南溪A区一处私自建设的阳光露台进行了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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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城管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前期对该处违法建设进行了详细调查,并和物业人员一道到相关部门进行了情况核实,经核实该处建设无审批手续,确系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联系到业主,与业主多次沟通,并依法送达限期整治通知,确保做到违建治理取证合法、程序规范、不留瑕疵。执法人员在告知业主相关政策法规并悉心解说后,该业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积极支持执法人员拆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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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物管中心相关负责同志表示,该户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擅自搭建阳光露台,面积约6平方米,不仅影响小区整体规划和美观,也影响了其他居民的生活,还带来了安全隐患。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遂对该处违法建设进行了拆除。

来源:舒城城管执法 编辑:小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