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政府和旗委、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决策部署,全旗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维护和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案件,同时对进驻旗政务服务中心单位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旗长热线办理等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进一步优化我旗营商环境,将近期旗纪委监委查处的典型案例和监督发现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鄂托克旗原煤炭局副局长王旭东受贿、滥用职权问题。2006至2009年,王旭东利用担任鄂托克旗原煤炭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为煤炭企业办理灭火工程审批等事项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37万元。2020年6月,王旭东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蒙西镇综合执法局一大队副队长白龙、工作人员单鹏慧官商勾结、以权谋私问题。2019年夏天,白龙、单鹏慧收受某非法经营化学制剂加工厂负责人贿赂后放任其违法生产行为,导致该加工厂所在草牧场生态环境被污染。2020年12月,白龙、单鹏慧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三、原千里沟煤管站站长王建飞、副站长张文华、松布尔违规设卡收费问题。2001至2003年,王建飞、张文华、松布尔开会商议后,违规向千里沟地区运煤车辆收取煤管费32.5万元。2020年12月,王建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张文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松布尔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四、旗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及旗长热线案件办理部门工作作风不实问题。2021年2月22日,旗文旅局工作人员包海擅自脱岗,造成窗口空岗,2021年3月,旗文旅局对包海进行谈话提醒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2021年1至2月,旗保障性住房和房产交易管理中心、蒙西镇人民政府、旗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局、乌兰镇人民政府、旗住建局、棋盘井镇人民政府、旗交管大队在旗长热线案件办理工作中,超期未接收、超期未办结问题较为突出,2021年3月,旗纪委责令上述7个单位、部门向旗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上述典型案例和典型问题反映出我旗一些地区和部门、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纪律观念松懈、宗旨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侵害了群众和企业的正当利益,影响了市场公平、公正,破坏了全旗营商环境,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

全旗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各项安排部署,积极主动作为,切实采取过硬措施,推动我旗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政府和旗委、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既守住底线、把好分寸,又积极作为、靠前服务。

全旗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力度,对损害企业和群众正当利益、影响市场公平公正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过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强化震慑。要加强以案促改,持续查找工作短板、制度漏洞、管理缺失,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推动我旗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纪法保障。

编辑 |秦振乐制作 |王帅

审核 |洪 江 宝乐尔

终审 |杨军林

来源:鄂托克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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