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是我国三大传统电信运营企业之一,长期以来,股权集中、董事会结构单一等问题阻碍了公司治理协同作用的实现。中国联通通过混改对董事会的组成进行了根本性改变,多个战略投资者在董事会获得席位,对原有国资董事形成了有效制衡效应,董事会结构实现优化,保障了各方的战略利益,对我国国有企业进一步深化混改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中国联通于2017年8月一2018年2月发布了一系列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引入了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京东(BATJ)等战略投资者。作为中国首家集团层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在两年多的改革历程中,股权、董事会的构成发生了明显改变,取得了一些里程碑式成就。
中国联通此次混改所引入的战略投资者大部分是互联网行业的相关公司。中国联通属于接入业务的互联网企业,阿里巴巴和腾讯属于服务业务的互联网企业,百度属于内容业务的互联网企业。他们主要开展的业务关联程度较高、互补作用较好,而这些公司又都是各自行业的佼佼者,企业的管理模式创新,运营机制灵活,业务规模大,且用户黏性高,拥有海量的用户群和用户数据。在用户层面上,中国联通可以通过后续具体的战略合作活动引入大量用户流量。在公司发展层面上,将自身在基础网络运维、客户关系、数据采集分析、销售服务及垂直产业链影响力等方面的优势和战略投资者创新的治理机制、新颖的业务模式相结合,从而提高企业内部治理的先进性和运营模式的灵活性。
混改完成后,虽然联通集团将失去绝对的控制股权的权利,但其和中国人寿、结构调整基金3家公司占有股权的合计比例为52.7%,国有资本依然保持绝对控股。由于中国联通的主业属于保证国家运行的关键行业,国家需要保证其一定的垄断地位,而多家国有企业共同控股和管理国企既避免了绝对控股的决策单一性,又保证了国有资产掌握在国有资本手中。这种多家国资共同控股管理国有企业的模式可能会在新一轮混改浪潮中得到推广。
与改革之前的公司董事会构成相比,战略投资者人数占4/13;独董占全部董事的5/13;中国联通与中国人寿两家国有企业占4/13。从新的董事会结构布局来看,各方相互制约,均不能单独决策,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也大大加强,提高了决策合理性,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董事会治理是公司治理的核心。董事会是公司决策的最高机构,董事会建设的优越性将决定公司治理的效果。而在中国联通的董事会中,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同股同权和民营资本董事权利的保证是实现董事会治理的关键。
同股同权,体现在董事会席位安排上,就是按照股权来分配。目前中国联通A股公司董事会共有7名成员,其中,联通占据4席,另外有3位独董。而在中国联通2018年1月24日发布的公告中称,混合所有制改革后联通新一届董事会规模将扩大到13人,在目前提名的8名非独董备选人中,除了3位联通高管(王晓初、陆益民、李福申),其余5位(尹兆君、卢山、李彦宏、廖建文、胡晓明)均来自战略投资者。
联通在此次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董事会治理的核心在于优化董事会组成结构,落实董事会职权,真正赋予其职能。目前来看,联通适当引入了新的国有股东和非国有股东代表担任公司董事,进一步优化多元董事会组成结构,这有助于推动联通加快市场化的步伐。
原文标题:战略投资者的引入——以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为例
作者:张亚飞(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整形外科医院)
引用本文:张亚飞.战略投资者的引入——以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为例[J].财务管理研究,2019(03):70-75.)
全文阅读
编辑:晨晨 媒体合作:010-88379131
声明:本文所用素材部分来源于网络,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关注我们
财务管理研究
官方微信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