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文摘编写规则》(GB6447—86)以及《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7713—87)中,对摘要的写法作出了若干规定。写学术论文的摘要应做到:

1.简洁

摘要不得简单重复文题中已经表明的信息,不要用“据估计”“可能”等不确定性的词句,要排除相关学科领域内常识性的内容,要力避引证和举例,以做到言简意赅。

2.完整

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即摘要本身有论点,有论据,有结论,合乎逻辑,是一篇结构完整的短文,读者不读论文全文,仅读摘要就能获得相对完整的信息。

3.准确

摘要的内容与论文的内容要对应,相称,不要在摘要中传达论文未涉及的信息,也不要让摘要丢失论文的重要内容,以保证摘要准确无误地传达论文的主旨。

4.平实

摘要无须对论文进行评价,尤其不能对论文进行拔高评价,如“本文超越前人的研究”“本文全面论述了这一问题”之类的话语就不能出现在摘要中,因为对论文的评价不是由摘要说了算,故摘要的主语不能是“本文”“该文”“本文作者”“笔者”之类,而应以论文研究的对象为主语,如论文研究的对象是“素质教育”,那么摘要的主语就建议选“素质教育”。

摘要应将论文中原创的,最具新意的部分凸现出来,论文有什么新观点,列举了什么新论据,采用了哪些新的研究方法,得出了什么新结论等要在摘要中着重反映出来,因为人们判断一篇论文是否有价值主要就是依据论文是否提供了什么新东西。

另外,摘要还要做到长短相宜(中文摘要一般为 200~300 字,外文摘要一般不宜超过 250 个实词);除了实在无变通,摘要中不用图,表,化学结构式,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恰当使用缩略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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