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维权宣传月---走近民法典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涵盖了公民从生老病死到衣食住行、从婚姻家庭到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市妇联在妇女维权宣传月期间推出《走近民法典》以案讲法小讲堂,一起来了解民法典新增了哪些内容吧!

新增告知严重疾病义务结婚登记前不如实告知的对方可请求撤销该婚姻

小明:我在婚前便患有精神疾病,与你恋爱期间怕你知晓我的病情与我分手,所以我向你隐瞒了病情。

小玲:你在婚后发病,我才知道这个情况,你知道吗?此时我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的。

律师说法

此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删除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新增“告知严重疾病”的规定,即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随着强制婚检制度退出历史舞台,法律未再强制规定男女双方在婚前进行婚检。因此,除婚姻法中规定的不适宜结婚的疾病外,婚姻关系并不会受到影响。然而近年来,因婚后发现配偶婚前有重大疾病提出离婚的案例却屡见不鲜。对于是否构成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实践中也很难统一裁判,此次修改为“严重疾病”更便于司法的认定与裁量。

婚姻关系有别于普通人之间的关系,夫妻之间应该有充分的知情权,特别是对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因此,患严重疾病一方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配偶一方可申请撤销婚姻。出于尊重婚姻自主权,疾病不再是禁止结婚以及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而成为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

修改因胁迫结婚请求撤销婚姻的时间起算点

小明:小玲你嫁给我吧,我是认真的,婚后我们会很幸福的。

小玲:我们刚认识不久,相处时间太短了,再等等吧。

一日,小明带小玲回了农村老家......

小明:你不嫁给我,我就杀了你,这里是我家,没人帮得了你。

小玲:呜呜呜,我答应嫁给你,别杀我~

两年后......

小玲:我终于逃出来了,我要去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律师说法

婚姻法规定,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此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将时间的起算点修改为“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例如该案中,小玲被小明长期控制在其位于农村的家中,一直处于受胁迫状态,如果以结婚登记之日起算,势必不利于保护小玲的合法权利,故以胁迫行为终止之日为起算时间,更为合理,也更有利于维护受害一方的权益。

设立离婚冷静期制度

小玲:我们恋爱多年,这才刚结婚,你对我的关心就少了,白天晚上打游戏。

小明:我没有不爱你,也没有不关心你,玩游戏只是业余消遣啊,我以后一定会改的,别生气了好不好?

一日,小玲下班后......

小玲:你又在打游戏!这日子没法过了,我回娘家,你自己过吧,明天我就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与你离婚!

律师说法

为了维护家庭稳定,减少轻率离婚、冲动离婚现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设置了“离婚冷静期”制度,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到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情形,并未规定法院诉讼离婚亦须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制度,可以有效避免夫妻间冲动离婚、轻率离婚,有利于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婚姻,谨慎行使权利,同时对保护家庭关系、维护家庭稳定也起到了重要的缓冲作用。

新增离婚法定情形有效防止一方恶意拖延

小玲:这日子过不下去了,既然咱俩感情不和就起诉离婚吧!

小明:法官,我愿意改,以后我会努力维系婚姻和家庭,再给我一次机会吧~

法官:考虑到你二人未有法定离婚情形,且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小明也愿意为缓和矛盾、维系婚姻作出努力,故法院判决驳回了小玲的诉讼请求,不准予双方离婚。

收到判决后......

小玲:小明你个挨千刀的,长期不回家,也不跟我联系,这都分居一年多了,这日子真的过不下去了,我要起诉离婚!

法官:法院判决准予你二人离婚。

律师说法

此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在婚姻法规定的五种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情形基础上,新增了一款法定离婚情形,即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实践中,双方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仍分居满一年,其婚姻状态再维系下去,于双方均无益处。此条款可以有效避免一方无缓和矛盾、挽回婚姻的意愿,故意拖延时间不同意离婚的情况。

妇女维权宣传月---走近民法典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涵盖了公民从生老病死到衣食住行、从婚姻家庭到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市妇联在妇女维权宣传月期间推出《走近民法典》以案讲法小讲堂,一起来了解民法典新增了哪些内容吧!

新增告知严重疾病义务结婚登记前不如实告知的对方可请求撤销该婚姻

小明:我在婚前便患有精神疾病,与你恋爱期间怕你知晓我的病情与我分手,所以我向你隐瞒了病情。

小玲:你在婚后发病,我才知道这个情况,你知道吗?此时我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的。

律师说法

此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删除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新增“告知严重疾病”的规定,即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随着强制婚检制度退出历史舞台,法律未再强制规定男女双方在婚前进行婚检。因此,除婚姻法中规定的不适宜结婚的疾病外,婚姻关系并不会受到影响。然而近年来,因婚后发现配偶婚前有重大疾病提出离婚的案例却屡见不鲜。对于是否构成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实践中也很难统一裁判,此次修改为“严重疾病”更便于司法的认定与裁量。

婚姻关系有别于普通人之间的关系,夫妻之间应该有充分的知情权,特别是对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因此,患严重疾病一方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配偶一方可申请撤销婚姻。出于尊重婚姻自主权,疾病不再是禁止结婚以及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而成为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

修改因胁迫结婚请求撤销婚姻的时间起算点

小明:小玲你嫁给我吧,我是认真的,婚后我们会很幸福的。

小玲:我们刚认识不久,相处时间太短了,再等等吧。

一日,小明带小玲回了农村老家......

小明:你不嫁给我,我就杀了你,这里是我家,没人帮得了你。

小玲:呜呜呜,我答应嫁给你,别杀我~

两年后......

小玲:我终于逃出来了,我要去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律师说法

婚姻法规定,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此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将时间的起算点修改为“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例如该案中,小玲被小明长期控制在其位于农村的家中,一直处于受胁迫状态,如果以结婚登记之日起算,势必不利于保护小玲的合法权利,故以胁迫行为终止之日为起算时间,更为合理,也更有利于维护受害一方的权益。

设立离婚冷静期制度

小玲:我们恋爱多年,这才刚结婚,你对我的关心就少了,白天晚上打游戏。

小明:我没有不爱你,也没有不关心你,玩游戏只是业余消遣啊,我以后一定会改的,别生气了好不好?

一日,小玲下班后......

小玲:你又在打游戏!这日子没法过了,我回娘家,你自己过吧,明天我就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与你离婚!

律师说法

为了维护家庭稳定,减少轻率离婚、冲动离婚现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设置了“离婚冷静期”制度,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到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情形,并未规定法院诉讼离婚亦须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制度,可以有效避免夫妻间冲动离婚、轻率离婚,有利于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婚姻,谨慎行使权利,同时对保护家庭关系、维护家庭稳定也起到了重要的缓冲作用。

新增离婚法定情形有效防止一方恶意拖延

小玲:这日子过不下去了,既然咱俩感情不和就起诉离婚吧!

小明:法官,我愿意改,以后我会努力维系婚姻和家庭,再给我一次机会吧~

法官:考虑到你二人未有法定离婚情形,且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小明也愿意为缓和矛盾、维系婚姻作出努力,故法院判决驳回了小玲的诉讼请求,不准予双方离婚。

收到判决后......

小玲:小明你个挨千刀的,长期不回家,也不跟我联系,这都分居一年多了,这日子真的过不下去了,我要起诉离婚!

法官:法院判决准予你二人离婚。

律师说法

此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在婚姻法规定的五种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情形基础上,新增了一款法定离婚情形,即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实践中,双方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仍分居满一年,其婚姻状态再维系下去,于双方均无益处。此条款可以有效避免一方无缓和矛盾、挽回婚姻的意愿,故意拖延时间不同意离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