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一直以来,就是一个微型社会,有人虽然和室友关系不好但也维持着表面和平,但也有人可以和室友保持非常亲密的关系,即使毕业也一直联系,但是亲密也要有个度,否则就可能让自己往犯罪道路上送。

小吴和小张就是硕士研究生同学,两个人还是舍友关系,但是这段舍友情最后却以小胡被判刑告终。

25岁的小吴和小张两个人在同一所大学读书,而且他们还是硕士研究生同学,可以说这两个人都是超级学霸。

按照学校的安排,他们两个居住在一个宿舍内。按理说,读研究生住在一起学习,两个人又身为室友,关系应该还不错。可能是小吴本身就喜欢男生,每日面对优秀的小张便日久生情了,又或者是他从一开始就非常喜欢小张,而最终他为此闯祸犯罪

那是国庆期间,二人假期刚好都没有回家,一天早上小吴突然想要和小张发生性关系。

对于小吴的行为,小张一开始就明确表示了拒绝,并且想要离开宿舍,可是小吴也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不顾小张地拒绝,强行将其拉到床边,并实施了猥亵谢。

应该是经过了强烈思想斗争,4天之后,小张最终还是选择了报警处理,小吴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也就是从这天开始,小吴的大学研究生之路,也就此葬送了。

法院认为,小吴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并且,小吴多次供述案发时小张明确拒绝过,但小吴仍然采用了控制双手等暴力、胁迫手段强制猥亵。

最终,小吴以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通常在普通人的观念中,女性才是强奸犯罪或猥亵犯罪的对象。

我国法律中,主要将剥夺女性自由意志,或者故意与未满14周岁幼女发生关系的行为定义为强奸罪。

由此可见,我国目前强奸罪成立的前提是受害者仅为女性,男性并不在强奸犯罪的侵害对象范围内。

而法律中,强制猥亵罪的侵害客体从“妇女”扩大到“他人”,因此强奸男性在我国现行刑法中可以定性为“猥亵”,构成刑事犯罪。

因此,即使男性遭到强奸犯罪行为的侵害,却不能按照强奸罪来定罪处罚,只能适用于强制猥亵罪,而这个罪名的量刑和强奸罪的量刑差了很远。

但是近年来,男生被同性,甚至被女性实施强奸犯罪、猥亵犯罪行为的案例时有发生。

《2019-2020年全国大学生健康调查报告》,从第六部分“性骚扰与性侵害篇”的数据可以看到,在经历性骚扰或性侵害后,56%的大学生没有向他人诉说或求助,其中男性从不诉说或求助的比例更高。

需要学会保护自己的不仅仅是女生,男生也需要注意安全,大家还认为这是一句玩笑话吗?

男性也是存在被性侵的情况,我们同样不能忽视。“男孩子出门也要保护好自己”,这句话其实一直都不是玩笑的,但是因为背负着传统观念中的压力,即使将自己被他人侵犯宣之于口,得到的也可能是“一个大男人,你为什么不反抗”、“只是玩笑,何必认真”等调侃的话,所以很多时候,男性被性侵的状况甚至会更加隐匿。

其实,在“性”这件事上,男性与女性的差异并没有很多人想像得那么大。

如果这样的动作会让一个女性感到不适,那么对于男性也一样;

如果这样的话语会让一个女性感到不快,那么对于男性也一样;

如果这样的行为会让一个女性受到伤害,那么对于男性也一样。

所以,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他们都应该获得同等的共鸣、支持和帮助,大多男性都承受着传统观念里的束缚与压力,对外不得不坚强、不得不勇敢。因为不想被贴上“无用”的标签,不想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聊天内容。

所以,当男性遭到侵犯,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会选择沉默。

性别不是枷锁,同性恋不是错,错的是胁迫、猥亵、强奸。

无论你是男性还是女性,如果遭遇了性骚扰或性侵,都可以随时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相反,你的忍气吞声更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二次伤害。

最后,如果你有任何法律相关的问题,欢迎随时在下方评论或者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