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漳州市人民政府对

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各一则用地使用权

出让方案给予批复

01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开发区2021年第一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政地〔2021〕18号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区《关于漳州开发区2021年第一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漳招管字〔2021〕1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漳州开发区2021年第一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方案。拟挂牌地块二宗,土地总面积13.0156公顷,其中漳招2021G01地块面积11.9966公顷,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食品制造业),宗地使用漳州市人民政府以漳政地〔2008〕97号文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漳招2021G02地块面积1.019公顷,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宗地使用漳州市人民政府以漳政地〔2016〕25号文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

你区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02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山开发区2021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政地〔2021〕19号

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区《关于常山开发区2021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常侨区〔2021〕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常山开发区2021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方案。拟挂牌土地编号常2021G02,土地面积4.6769公顷,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4〕279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1.5730公顷,以闽政地〔2015〕397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3.1039公顷。

你区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漳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