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市直各学校:
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基厅函[2021]3号) 精神和省教育厅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宣传,坚持正确引导
学校要强化教育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入学教育、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家长会、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手机使用、管理专题教育进行引导,让学生真正认识到过度使用手机、沉迷网络的严重危害性,自觉主动不将手机带入校园。
二、健全制度,制定管理措施
各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在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和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意见的基础上,共同制定学生携带手机、电子产品进校园管理办法。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特殊情况需带入校园的,要按照“家长同意、提前申请、有限带入”原则,要规范申请审批程序,统一保管场所,明确使
用方式和监督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同时,要通过开展丰富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高雅情趣,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让孩子缓解课业负担和心理压力。
三、严格管理,规范手机使用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制度,对手机进入校园从严审批、从严管理,特别是严禁学生将手机带进课堂。要加强寄宿制学生管理,聚焦学生返校、午休、课后休息、晚上就寝等重点时段,做到合理管控。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对违反规定携带手机进入校园的学生,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结合《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规定,引导学生理性对待、合理使用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切实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
四、疏堵结合,完善保障措施
各学校要坚持以人为本,在加强学生手机管理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学生实际情况,满足学生在校期间与家长沟通需求,尤其.是有寄宿生的学校,要在校内教学楼、宿舍楼、餐厅等公共场合合理设置公共电话(2021 年4月上旬前设置完成)。要因校制宜,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或通过向学生开放教师办公室电话、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等措施,为学生和家长联系提供便捷途径。

五、家校协同,形成育人合力
各学校要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家访、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多种方式,将关于手机管理的规定、要求告知家长,做到家长与学校协同管理,形成育人合力。同时,要加强对家长的引导,督促家长承担起监管职责,主动与孩子沟通交流,督促孩子培养阅读、艺术、运动、实验、社交等多方面的兴趣,防止孩子形成手机依赖。发现学生违规携带手机入校的,要及时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
六、强化监督,抓好工作落实.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手机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市教育局将适时对各学校校内公用电话设置情况进行督查。各学校要将手机管理情况作为评价教师德育工作和班级管理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学生之间及家长的监督作用,积极听取老师、家长、学生的意见建议,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并纠正落实过程中的问题。有关重要舆情或负面消息要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确保得到及时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