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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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系统首个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

3月2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服务乡村振兴(张家港)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在张家港法院举行。该基地为全国法院系统设立的首个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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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江苏省高院民一庭庭长俞灌南,张家港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羔,苏州中院民一庭庭长祁锋,张家港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劼纯共同为该基地揭牌

近年来,张家港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思考在先、行动在前,于2019年出台《关于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组建“服务乡村振兴”团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张家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NO.1

双向交流力促乡村人才振兴

2020年4月起,张家港法院织密双向交流网络,六个人民法庭全面开展法官村官双向交流活动,为乡村解决一类事、培养一批人。2020年,101名村官分期入驻人民法庭脱产轮训,参与纠纷化解237件;法官常态化下沉网格参与基层治理,指导纠纷化解208件。

NO.2

司法护航助推乡村产业振兴

为优化乡村营商环境,张家港法院主动提供优质司法服务,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该院出台《关于加强产权与企业家权益保护的意见》,推动设立全国县级市首家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中心,加大产权与企业家权益的保护力度。与张家港经开区签订合作协议,搭建知识产权保护法治行府院联动平台,服务“创新张家港”建设。

NO.3

多元解纷深度融入乡村综合治理

2020年12月7日,凤凰镇矛盾纠纷化解一站式服务中心在张家港法院凤凰法庭正式揭牌成立,该中心是苏州市首个实体化、标准化镇级集成式纠纷化解平台。该院多元解纷“凤凰模式”获评苏州市“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二等奖,凤凰法庭被苏州市委、市政府联合表彰为2020年度“法治苏州”先进集体。

该院构建村官摸排梳理纠纷、人民调解员及时调解、法官依法司法确认的“1+1+1”诉前调解模式,推进纠纷就地化解、源头化解。联合张家港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创建“法•律同行益站”,推动建设“一庭一室一中心”,通过在律师事务所打造“云+远程”庭审室、律师调解工作室、事务中心,完善调解、诉讼等有机衔接的多元纠纷解决体系。

NO.4

司法建议赋能乡村系统治理现代化

该院积极履行司法建议职责,针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乡村安全生产隐患等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近两年来共发司法建议71件,建议数量居苏州法院首位。在审理农村集体土地租赁案件中,发现租赁合同签订和履行不规范后,分别向相关镇政府发出司法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编写情况反映上报市委,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市农业农村局对此专门出台规范性文件,统一和加强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下一步,张家港法院将依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服务乡村振兴(张家港)实践基地,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工作总要求,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努力打造走在前列、体现标杆水平的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的“张家港样板”。

--THE END--

(来源:张家港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