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住宅地审批、互助金申报、耕地地力核查……原来村干部有那么多权力,现在公开栏里列举得一清二楚,一目了然。”蒙山县陈塘镇陈塘村村民覃杰庆指着村廉洁工作站公开栏里的“村干部‘微权力’”及“村级党员干部负面清单”高兴地说。

近年来,蒙山县纪委监委主动履行微权力运行的监督责任,依托全县84个村级廉洁工作站,把5类29项村干部“微权力”清单及20项“村级党员干部负面清单”在廉洁工作站宣传栏向群众公布,同时,在“微权力”清单上公布举报二维码,规范村级权力运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我们原来的村主任审核危房改造不严,明知邻居家建了三层水泥房,还同意他申报危房改造项目。”近日,蒙山县黄村镇百合村群众看了村干部“微权力”等有关内容后,向镇纪委举报了百合村村委会原主任黎某在危房改造工作中的违纪问题。经核查,群众举报内容基本属实,黎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16000元危房改造补助也被追缴回国库。

据介绍,蒙山县9个乡镇纪委在监督村“微权力“运行过程中,积极整合全县84个村394名廉洁工作站监督员的力量,紧盯5类29项村干部“微权力”清单及20项“村级党员干部负面清单”开展监督,为村级权力规范运行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去年以来,蒙山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及村级微权力案件2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涉案金额17.51万元,通过有效监督微权力,进一步督促村干部廉洁履职、规范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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