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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涵江区2021年度第一批次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公示”
其中包括坂梁片区、新涵工业区(南部)、
滨海产业新区物流园等
3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涉及10个村,征地约2693亩
关于涵江区2021年度第一批次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3号)等有关规定,区政府组织编制《涵江区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代表的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区自然资源局反馈。
公示期限: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4月1日
联系电话:0594-3563680
通讯地址:涵江区公园东路599号
电子邮箱:hjgtly@163.com
附件:
1.莆田市涵江区坂梁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2.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工业区(南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3.莆田市涵江区滨海产业新区物流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3日
附件1
莆田市涵江区坂梁片区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3号),依据涵江区现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莆田市涵江区350303-18分区单元坂梁基本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编制本方案。
二、基本情况
坂梁片区涉及涵江区江口镇坂梁村、厚峰村、石东村、刘庄村,共1个镇4个村;涉及国有土地面积19.5323公顷。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用地总面积83.3802公顷,其中:农用地53.35公顷(耕地10.1791公顷),建设用地29.5934公顷,未利用地0.4369公顷。
三、必要性
围绕“强产业、兴城市”建设,莆田市实施“343”重点产业发展计划、抓实平台载体发展开发区产业集群、机制护航精准帮扶企业等,为涵江高质量发展超越带来新机遇。工业区作为一种集聚经济需要成片开发,兴办工业区,一是通过土地成片开发,形成产业集群,为招商引资提供了空间保证;二是通过基础设施先行建设“七通”,起到筑“巢”引“凤”的作用,搭建招商引资的平台;三是通过培育主导产业,做强行业龙头,可以带动全片发展。
四、用途和功能
本方案成片开发用地总面积83.3802公顷,主要用途为工矿用地。其中,工矿用地实现完善城镇工业体系功能;公用设施用地实现提供电力服务功能;交通运输用地实现完善交通设施功能;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实现美化环境、绿化环境功能;特殊用地实现开展宗教活动功能。
五、项目的公建配比情况
公益性用地包含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防护绿地、公园绿地)、特殊用地(宗教用地),合计36.6101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43.91%,符合自然资规〔2020〕5号文规定。
六、效益评估
本方案可以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产业布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七、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各类保护区情况
本方案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占用其他各类保护区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区域。
八、结论
本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莆田市涵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符合专项规划,已纳入莆田市涵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自然资源部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做到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成片开发位置示意图
附件2
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工业区(南部)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3号)《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及《莆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莆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涵江区现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工业区(南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二、基本情况
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工业区(南部)位于涵江区主城区新涵工业集中区的西北部,东临涵江城区、西与西天尾接壤、北倚囊山、南接福厦路,处于福厦路科技工业产业带上。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涉及涵江区梧塘镇漏头村、溪游村、新丰村和东福居委会,共1个镇3个村1个居委会;涉及涵江区梧塘镇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国有公路,不涉及省级/国家级开发区。成片开发总面积22.3518公顷,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2018年度调查成果,涉及农用地16.5531公顷,建设用地5.7987公顷,无未利用地。
三、必要性分析
(一)提升涵江区品位和综合竞争力的需要本方案成片开发位置位于经贸园北部,是未来梧塘镇发展的核心地区,为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各类用地因地制宜、有机结合,为完善绿色市政规划、引导产业低碳化发展、建立绿色交通系统、发展绿色建筑,打造环境友好型产业园提供基础。
(二)改变现行居住模式,增加就业减缓交通压力的需要新涵工业集中区的建立,促进“就近居住,就近就业”,将改变现行居住模式,从源头上减少市民出行需求,作为治理交通拥堵的一种有效方法,并且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就业机会。
(三)环境友好型工业集中区的需要
充分利用本区域具备的天然资源禀赋,以绿地、水系组成网络状的绿色生态系统来划分并衔接规划片区范围内各类用地,构筑与区域生态环境相呼应的绿地水系系统,为营建环境友好型工业集中区奠定基础。
四、主要用途、实现功能及公益性用地比例
本方案成片开发用地总面积为22.3518公顷,主要用途为利用交通区位优势,设置仓储物流、工业、等用地,推动工业及相关产业集聚发展。其中:一类物流仓储用地4.9666公顷,二类工业用地8.0077公顷,防护绿地2.2957公顷,城镇道路用地5.9822公顷,河流水面1.0996公顷。
公益性用地包含防护绿地、城市道路用地和河流水面,合计9.3775公顷,占用地总面积41.9541%,符合自然资规〔2020〕5号文规定。
五、实施计划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内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22.3518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2021-2023年,3年内实施完毕。
六、合法合规性分析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符合情况: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承诺方案获批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符合情况:本方案与现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符,同时,方案已纳入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情况:依据《莆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方案建设用地面积16.7735公顷,均属于允许建设区或有条件建设区。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本方案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各类保护区(含文物保护)。
七、综合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本方案成片开发通过工业集中区打造,高效管理物流、商流、信息流和资金流,集聚物流及上下游工商业企业,从而完善片区功能,拉动片区经济增长。同时,方案对涵江区经济具备一定的辐射带动作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旅游业、现代绿色农业、数字信息产业、先进制造业发展,推动涵江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二)社会效益
1.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当地居民收入水平本方案实施后将吸引企业入驻发展,带动地方人才市场,产生更多的就业机会,缓解本地居民就业压力,提高当地居民收入
水平。
2.改善区域设施服务水平
本方案实施后增加城市道路用地,完善新涵工业园区的交通网络,提升周边的便利度。
(三)生态效益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内,新增的防护绿地,能减少灰尘、噪声污染,营造良好的工业园区环境,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八、方案实施保障措施
莆田市涵江区工业集中区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蒲政综〔2017〕37号)予以实施。涵江区人民政府将严格按规定履行征地报批前告知、现状调查及确认、听证、公告等程序。
九、结论
本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附件:2-1.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工业区(南部)土地征收成片开
发方案(成片开发位置示意图)
2-2.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工业区(南部)土地征收成片开
发方案(土地利用现状图)
2-3.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工业区(南部)土地征收成片开
发方案(公益性用地分布图)
2-4.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工业区(南部)土地征收成片开
发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附件3
莆田市涵江区滨海产业新区物流园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3号)《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及《莆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莆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涵江区现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莆田市涵江区滨海产业新区物流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二、基本情况
莆田市涵江区滨海产业新区物流园位于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南部的滨海产业新区东北侧,东至萩芦溪入海口,西至李厝河,南至建设中联十一线,北至沈海高速,其位于福州—莆田—宁德(福莆宁)联动发展上的重要区域位置。周边临近福厦铁路、兴尤高速、沈海高速,涵江站位于方案东北侧,交通区位条件优越。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涉及涵江区江口镇海星村与新墩村,共1个镇2个村;另涉及涵江区江口镇新墩盐场1个国有单位。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为73.8224公顷。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2018年度调查成果,涉及农用地63.3436公顷,建设用地9.9613公顷,未利用地0.5174公顷。
三、必要性分析
(一)打造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的需要
“十三五”提出莆田市以发展临港物流业为重点,重点建设涵江物流园,引进或培育专业化第三方物流企业,打造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特别随着涵江滨海产业新区腹地及港口整体开发,交通运输、仓储等物流业已成为推动涵江商贸流通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和未来第三产业发展的新经济增长点。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有助于改善城市投资环境,增强地区综合竞争力。
(二)近期建设的迫切需求
伴随着城涵一体化的有序推进,锦岚路、联十一线涵江连接线等疏港道路的加快建设,福厦铁路、向莆铁路、沈海高速公路扩宽工程等项目的运营,以及江涵跨海大桥(江阴-涵江)前期手续的加快推进,满足现代物流“公、铁、水”无缝对接的交通网络正逐步形成。总投资10亿元的普洛斯物流园项目,承担着存储、分拣、整合、运输、配送的重要作用。
(三)城镇空间结构指引
依托联十一线形成的临港产业发展轴,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区产业带建设。整合涵江区发展资源,对接滨海临港产业区,适时推进高新技术产业片区建设,发展配套服务业,支撑区域产业发展;借助区域交通设施,远期发展成为发展产品的专业特色物流。
(四)搭建支撑城市跨越式发展交通疏导平台
成片开发位置邻近“联十一线”快速路(规划),直通福清新厝、江阴。紧邻高速出入口,处于沈海高速和兴尤高速交汇处。方案定位为莆田市及周边区域服务的第三方现代物流平台,符合新发展格局下物流产业的发展需求,对加快滨海产业新区腹地及港口整体开发,为未来滨海产业集中区发展提供良好的物流平台具有重要意义。
四、主要用途、实现功能及公益性用地比例
本方案成片开发用地总面积为73.8224公顷,主要用途为利用交通区位优势,设置仓储物流、工业、等用地,推动工业及相关产业集聚发展。其中:一类物流仓储用地42.7696公顷,防护绿地10.6255公顷,公园绿地0.6783公顷,广场用地0.5552公顷,城镇道路用地9.2069公顷,河流水面9.9892公顷。公益性用地包含防护绿地、公园绿地、广场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和河流水面,合计31.0528公顷,占用地总面积42.0642%,符合自然资规〔2020〕5号文规定。
五、实施计划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内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73.8224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2021-2023年,3年内实施完毕。
六、合法合规性分析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符合情况: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承诺方案获批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符合情况:本方案与现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符,同时,方案已纳入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情况:依据《莆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方案建设用地面积73.8224公顷,均属于允许建设区或有条件建设区。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本方案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各类保护区(含文物保护)。
七、综合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物流产业发展,将推动资源要素高效配置,提高商品的周转速度,能够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改善地区投资环境,提高地区经济和工商企业市场竞争力。方案通过物流园打造,高效管理物流、商流、信息流和资金流,集聚物流及上下游工商业企业,从而完善片区功能,拉动片区经济增长。同时,方案对涵江区经济具备一定的辐射带动作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旅游业、数字信息产业、先进制造业发展,推动涵江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二)社会效益
1.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当地居民收入水平方案内仓储物流业的发展,将提高货物运输水平,吸引企业的集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就业机会的增加对改善本地居民
就业压力、提高当地居民收入水平具有显著作用。
2.彰显现代城市形象
3.改善区域设施服务水平
方案建成后,将增加公益性用地,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广场,提高整体工作环境和生活水平。
(三)生态效益
方案范围内,新增防护绿地,能减少灰尘、噪声污染,营造良好的工业园区环境,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八、方案实施保障措施
莆田市涵江区滨海产业新区物流园征地补偿标准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蒲政综〔2017〕37号)予以实施。涵江区人民政府将严格按规定履行征地报批前告知、现状调查及确认、听证、公告等程序。
九、结论
本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附件:3-1.莆田市涵江区滨海产业新区物流园土地征收成片开
发方案(成片开发位置示意图)
3-2.莆田市涵江区滨海产业新区物流园土地征收成片
开发方案(土地利用现状图)
3-3.莆田市涵江区滨海产业新区物流园土地征收成片
开发方案(公益性用地分布图)
3-4.莆田市涵江区滨海产业新区物流园土地征收成片
开发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有你家吗?
-END-
by看莆田转载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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