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省疫情防控办关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温州市防控办昨天发出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不提倡家族式大规模扫墓或祭祖活动,四类人员不得参加现场祭扫活动。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祭扫场所管理,合理控制人员流量,引导公众安全有序祭扫,即扫即走,减少停留时间。倡导 采用网络祭扫、鲜花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缅怀先人。不提倡家族式大规模扫墓或祭祖活动。另外,公众外出祭扫时要服从疫情防控管理需要,错峰错时出行,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测温亮码,保持安全距离,不扎堆、不聚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

四类人员不得参加现场祭扫活动

在落实精准分类管控,强化人员管理方面,我市规定四类人员不得参加现场祭扫活动。分别是:

◆境外旅居史回国未满21天人员;

◆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

◆密切接触者解除14天隔离未满7天人员;

◆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人员。

市防控办要求,各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压实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管理职责,严密实施值班值守、应急联动制度,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公众祭扫管理、森林防火、交通出行保障等工作。基层网格员要加强对祭扫活动和场所的管理,做好公墓、农村私墓出入口的监管,落实测温、亮码、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加强交通疏导,做好车辆引导管理,确保现场祭扫各项防控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点、不留隐患。加强大型商超、学校、医疗机构等重点公共场所管控,督促各类主体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市防控办提醒,广大市民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保持“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使用公筷公勺等健康生活习惯,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时要及时规范就诊并主动报告。随着国际疫情形势逐步趋稳,全球范围内人员流动将逐步恢复,尤其是在清明期间,国内外人员将加剧流动,输入传播风险随之增大,接种疫苗极其必要和紧迫。各地要在加快推进辖区常住人群疫苗免费接种工作的同时,积极动员返乡人员接种疫苗,加快建立个人和群体免疫屏障,保障生命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