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市温县有一个小镇叫做招贤镇,位于豫北太行山脉东麓。镇上有一青年农民名叫王永安,王永安的父亲王清选1937年参加革命,解放初土改时,分得“ 地主”岳桂香家一处大院。

由于王永安在家中最小,所以父亲留下的这处地主大院留给了他居住。1996 年,王清选去世。王永安于是盘算将老宅扒掉,重新修上小楼房,像哥哥们一样过上好日子。

建房子

2001年7月,王永安请来邻居王小宝等人,先扒去正房的两间老屋,再破土挖地基。王永安打算建一栋两层的小楼,一来为老母亲颐养天年,二来为儿子以后娶媳妇用。7月10日上午,王小宝在挖地基时突然挖出了一个罐子。当他将罐子捞起来时,顿时惊讶得瞪大了眼睛。

“银元!白花花的银元!”只见破罐子随着锄头的扬起,掉落在了地上,光闪闪的银元四下滚了一地。在场的工人一哄而上,纷纷抢夺这些银元宝。王永安和其大哥见状,立刻冲上来阻止。由于银元是从王家宅基地里挖出来的,众人只好灰溜溜地将银元丢下,不甘心地离开了现场。

银元

地主家的往事

俗话说: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王永安挖到宝物的第二天,村里的岳桂香老人就得到了这个消息。岳桂香82岁, 她耳不聋、眼不花,得知王永安挖出了银元后,岳桂香立刻找来二儿子王中言,关紧门悄声说:“那银元是咱家的。”

民国商人兄弟

“妈,您怎么知道银元是咱的?”58岁的王中言看着老母亲,心中疑惑地问道。看着儿子满脸的疑惑岳桂香慢慢道出了一段陈年往事:

1934年春,岳桂香还是个17岁的大姑娘,此时她按照父母结下的娃娃亲嫁到了王家,他的丈夫王永绘当时还不到16岁。两年后,岳桂香生下大儿子王利良;24岁时,又有了二儿子王中言。

岳桂香的公爹王甸帮(王中言的爷爷)当时是镇里粮食铺的掌柜,经营着粮食、药材和茶叶生意,家里非常富有,堪称招贤镇首富。时值兵荒马乱,土匪四起,王甸帮将儿子王永绘一人到陕西铜川市亲戚家避难。

民国米铺与乞丐

1941年春天, 日本兵在招贤镇附近到处烧杀抢掠。一天晚饭后,公爹叫过岳桂香,指着身边3个陶罐说:“孩子,这些银元是我大半生做生意积累下来的家产。今晚,你把它埋在咱屋内。我老了, 埋的地方你一定要记准。”

岳桂香二话没说,找了把铁锹,在上房、下房和东厢房的三个屋内的床下,分别挖了3个近一米深的坑,埋下了3罐银元。

装银元的罐子

1949年,招贤镇解放了。岳桂香一家被划成地主,其家的大院要分给贫下中农。分来分去,整个招贤镇没人敢要,主持工作的王清选非常恼火,说:“你们怕地主翻身报复不敢要,我不怕, 我家住进去!”。就这样,这老宅成为了王永安家的宅子。

自17 岁参加八路军后,王清选转战豫、晋、陕三省, 历经了无数次大小战役, 浑身伤痕累累。1949年初,解放军南下时路过其家乡,王清选被部队指派留下来主持地方工作。他带领群众斗地主,分财富,工作干得轰轰烈烈。

斗地主

地主后人告上法庭

埋下三罐银元,岳桂香一直守口如瓶几十年。如今,一罐银元已被王清选的小儿子王永安挖出来,她的心里痛苦极了。于是他打电话叫回了在郑州工作的大儿子王利良,一起商量对策。

2001年9月29 日, 岳桂香一纸诉状把王永安告到了县法院。诉状中,岳桂香在陈述自己所埋银元的过程后, 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她的333块银元。同时,岳桂香请求将埋藏的剩下2罐银元取出,免得财产遭受损失。

挖到元宝

2001年10月12日上午,数名法警来到王永安家,由岳桂香指认地点,挖出了一大一小两陶罐银元。两只陶罐上都用毛笔写有黑字,大罐罐底写的是“王甸帮记”, 小罐罐盖上是“民国贰拾壹年拾月贰拾伍日置,扣人王树屏,三百”。

经过当场清点,共计700块银元,3块银元宝。银元及银元宝被暂存法院,并向王永安下达了应诉通知。王永安接到诉讼通知后,气得连饭也吃不下,自己在自家院内挖出的银元,非偷非抢,想不到竟被岳桂香告上了法庭。

挖银元

在答辩书中,王永安告诉岳桂香,他当时挖到的银元只有20块,根本没有333块。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这20块银元属于无主之物,他心甘情愿交给国家。

王永安指出,在后来挖出的两个罐子中,小罐子上的字条写的是王树屏的名字,不是王甸帮的名字。而且民国21年是1932年,这个时候岳桂香才13岁,还没有嫁入王家,不可能埋藏这个罐子,所以建议将这个小罐子的银元300块也收归国家。王永安还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和积极配合挖宝行动酬金1000元,由岳桂香一家来承担。

袁大头

小罐子上为何贴着王树屏的名字呢?他到底是谁?原来,王树屏就是王甸帮的五弟。对于王永安的辩解,岳桂香当场反驳:王永安明明挖出了333块银元,却谎称只挖到了20块,那罐银元是我亲手装的、亲手埋的,难道会有假?

还有,小罐子之所以会有王树屏的名字,那是因为罐子是当年王树屏与王甸帮未分家之前留下来的。王永安当然不会接受这个说法,认为是岳桂香在瞎编,于是双方在庭上吵得不可开交,陷入了激烈的争辩之中。

小银元罐子

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2001年11月3日上午,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正当原、被告争辩激烈之时,一位老汉突然跑上了法庭,手拿诉状说要告岳桂香并索要银元。法院见情况有变,只好暂时休庭择日再审。

来者何人?为何要告岳桂香?原来老汉名叫张茂新,是王树屏的亲外孙。张茂新的母亲当年远嫁他乡后,亲戚间走动较少,以至于后代们渐渐与亲戚们失去了联系。

老农

2001年11月1日,张茂新突然接到了一个匿名电话,说有人挖出了他外祖父王树屏的元宝,要他去招贤镇认领。张茂新于是来到招贤镇,当他得知王永安和岳桂香一家正在争夺银元时,一纸诉状将岳桂香告上了法庭。

由此,两方争夺变成了三方争夺,一场诉讼变成了两场诉讼,原告岳桂香变成了被告,一件奇案也由此诞生了。

还有一个小姨妈?

2001年11月13日, 法院民事庭再次开了庭,通知当事人到了庭。经过当事人法庭激烈辩论之后, 法院当庭下达了判决书:

判决王永安挖出的一罐银元归岳桂香所有,虽然岳桂香说有333块,但无法证实有多少,只能按照王永安所说的20枚归还。后来又挖出了两罐,一罐大的写有王甸帮名字,共有银元400块、银元宝3个,全部归岳桂香所有,驳回王永安要求1000元精神损失费和1000元的额外奖励费。判决后,岳桂香和王永安均表示服判,不再上诉。

现场调解

2002年3月1 日,第二场诉讼正式开始,岳桂香作为一案两审的另一被告,要求法院开庭审理归还其小罐子里的300块银元。小罐子里有300块银元,上面写着王树屏的名字,也是最后一罐有争议的银元。

然而,此时法院告诉了另外一个惊人的消息:王树屏有两个女儿,张茂新的母亲王维英是大女儿。二女儿则目前生死不明,下落成谜。由此法院提出,如果小姨妈和她的后人还在,这罐银元她也有份。所以,这罐银元不能归张茂新一人所有。

岳桂香和她的银元

按照法院的要求,岳桂香和张茂新必须公开发出布告,寻找小姨妈及其后人。如果布告发出两年之后小姨妈一家依然没有人前来,那么再决定这罐银元的归属问题。

张茂新听到这个消息后,立刻表示不服,他表示:小姨妈几岁时就已经死了,怎么会有后人呢?法院完全没有必要多此一举,节外生枝。岳桂香也表示难以理解。

2005年3月,小姨妈及其后人果然没有出现。最后经过法院裁定,小罐子里的300块银元由岳桂香与张茂新平分。考虑到王永安家发现银元有空,酌情由岳桂香家给予适当补助。由此一段银元奇案终于落下帷幕。

归于平静的村子

三罐银元,四个继承人,五年争论,成就一场奇案。此案前所未见,最后当地法院多次请示最高院才完成此案的审理。

如今10多年过去,还有人在为此案争论,到底该如何处理才是最好的结果?您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