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村庄绿化面积折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乡村振兴战略有关任务要求,全面做好我省村庄绿化建设工作,持续推进村庄绿化美化进程,合理评价我省村庄绿化实际工作,科学折算零星、孤植的绿化美化植物覆盖率计算方法,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绿化美化乡村、建设美丽宜居村庄的积极性,在结合我省村庄绿化实际的基础上,综合行业内专家评审意见,我局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村庄绿化面积折算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3月21日

抄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印发

黑龙江省村庄绿化面积折算办法(试行)

在我省村庄绿化实际工作中,原有的村庄绿化面积折算方法较为粗放,为全力做好我省村庄绿化建设工作,持续推进村庄绿化美化进程,依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的通知》(办规字〔2020〕73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司关于开展村庄绿化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生生函〔2019〕64号)和《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的有关要求,同时结合我省村庄绿化的实际工作情况,综合测算编制了本办法。

一、村庄绿化面积计算范围

村庄绿化面积包括村庄内部和村庄周边绿化面积的总和。

村庄内部绿化面积包括村庄居住区内部道路、庭院、边角地、空闲地、撂荒地、拆违地、公共活动场所、小微公园、公共绿地等种植的乔木、灌木、花草等面积。

村庄周边绿化面积包括村庄居住区周边一定范围(0-300米)内营造各类乔木、灌木、花草等的连片森林、林带、四旁树、乡村公园、公共绿地等面积。

二、村庄绿化面积计算方法

(一)符合《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标准的村庄绿化面积按照《造林技术规程》进行面积计算。

(二)零星植树计算方法。村庄居住区内部、村庄居住区周边一定范围以内零星种植的各类林木、四旁树,以株数折算面积。考虑到村庄内部、村庄周边零星种植的林木、四旁树以单株散生栽植为主,树冠开阔、投影面积大,结合我省实际情况,针对不同植物类型折算绿化面积进行细化。

1.乔木:零星种植的乔木因树型较高,冠幅较大,并经过人工整修和多年的培育,植株高度虽然不高,但树冠遮盖面积大,按植株胸径大小和不同的树种在不同的生长阶段均衡折算其绿化面积,结合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外业调查数据和近几年村庄绿化核查数据及针对编制折算办法进行的现地量测,经综合测算,制定乔木绿化树种折算标准见下表:

乔木绿化树种株数折算面积表

乔木胸径

小于6cm

8-20cm

20cm以上

每亩折算株数

50株/亩

25株/亩

15株/亩

注:半干旱地区乘以系数0.6。半干旱地区以《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附录:“造林区域范围县名单”为准。

2.小乔木:小乔木(亚乔木)树型相对较小,冠幅适中,栽植后基本上不剪枝修冠,处于正常生长中,对于这部分绿化树种,按植株胸径大小折算其绿化面积为宜。结合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外业调查数据和近几年村庄绿化核查数据及针对编制折算办法进行的现地量测,经综合测算标准见下表:

亚乔木绿化树种折算面积表

亚乔木胸直径

6cm以下

8cm以上

每亩折算株数

50株/亩

35株/亩

注:半干旱地区乘以系数0.6。半干旱地区以《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附录:“造林区域范围县名单”为准。

3.灌木:灌木的种类不同,绿化灌木多以丛生为主,有的灌木枝干纤细单丛冠幅的面积较小,有的灌木枝干相对粗壮单丛冠幅的面积相对较大,零星种植的灌木采取按不同灌木的平均单丛冠幅面积进行折算为宜,以绿化后的覆盖度在40%以上,干旱地覆盖度量35%以上为标准。灌木绿化树种折算标准见下表:

灌木绿化树种折算面积表

平均单丛冠幅面积

>2 m2

3 m2

4m2

5 m2

6m2

N

每亩折算丛数

110丛/亩

89丛/亩

67丛/亩

54丛/亩

45丛/亩

267/N

推算折算覆盖度

40%以上

40%以上

40%以上

40%以上

40%以上

40%以上

注:半干旱地区乘以系数0.6。半干旱地区以《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附录:“造林区域范围县名单”为准。

(三)绿篱、花卉、草坪计算方法按照实际面积进行计算。

(四)国家对村庄绿化面积折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