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举行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胜利。三年来,全国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89742件,立案处理115913人,党纪政务处分80649人,移送司法机关10342人。

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过去一段时间,一些黑恶势力骗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捞取政治资本;有的农村黑恶势力干扰破坏农村基层组织,侵蚀基层政权;不少黑恶势力渗透到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建筑工程、服务娱乐等传统行业,甚至染指金融、互联网等新兴行业,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有的黑恶势力成为“菜霸”“肉霸”“砂霸”为害一方,有的长期进行聚众滋事、垄断经营、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违法活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朗朗乾坤,不容黑恶势力有任何藏身之地!黑恶势力的滋生蔓延往往有一定的社会土壤。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严肃查办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张坚、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赵仕杰等中管干部“涉腐涉伞”问题,督促指导查处了云南省孙小果案、湖南省“操场埋尸案”等一大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案件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截至2020年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督办的204起重点案件中,已对6300余名公职人员立案或作出处理,其中厅局级193人。

扫除黑恶势力,要重拳出击,形成“雷霆之势”,还要抓背后“保护伞”,对蛰伏的黑恶势力和背后的“保护伞”“撕开口子、揭开盖子、挖出根子”。“我自掘坟墓,自作自受,愧对组织多年的培养和爱护,给党抹了黑,给单位带来了恶劣影响。”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原副局长王守仁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被查处后,后悔不已。专项斗争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打促建、打防并举,发挥案件查办震慑警示、规范指导、正本清源作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推动综合施治、标本兼治。

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坚决铲除涉黑涉恶腐败滋生土壤,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孙秀岭 整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