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提升群众满意度”,为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树牢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要求,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观念。子洲法院始终坚持为民司法的宗旨,办实事、舒民忧、解民困,把教育整顿的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让老百姓真真切切感受到法律服务就在身边。

2010年春夏之交,王某因生意周转困难向艾某借款4万元,双方约定了相应的利息。2014年秋,因王某生意欠佳,经艾某多次催要未果,艾某将王某起诉到子洲法院马蹄沟法庭。案件的审理中,经王斐庭长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王某于2014年底前清偿艾某借款本息8万元。然而,王某并未按期履行协议。于是艾某向子洲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5年3月间,因王某实在无力清偿借款本息,双方私下达成和解协议,王某自愿将自建平房四间抵债,并将房产证等交给艾某管理,王某的债务已全部结清。总以为这样处理平息了纠纷,谁知烦心事才刚刚开始。

艾某要求管理房产,受到居住在该平房的王某父母强力阻挡。艾某与王某的父母间产生了房产权的争执。隔三差五地发生冲突,艾某也想过一些锁门等不当行为,王某父母则采取撬锁等办法,艾某和王某也曾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双方在四五年里如此拉锯,矛盾极有升级的可能。2021年3月25日清晨,艾某来到法庭咨询如何处理该纠纷。王斐庭长与艾某分析并讲解了以房抵债法律效果,艾某也谈及且并没有想真正占有该房产,而是实在再没有其他替代办法,只要王某有意愿以6万元的价款重新赎回该房产,艾某也愿意。王庭联系了王某,充分分析了王某父母与艾某的现实状况,极有可能继续发展下去产生的严重后果。王某同意赎回房产,但同意以5万元的价款赎回,且不能一时凑齐5万元。直到29日,通过艾某和王某两方不断地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王某一次性支付5万元的价款,赎回王某抵给艾某的四间平房。

双方争议多年的房产权属问题圆满画上句号,将可能产生不确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中。未经诉讼,就在双方诉苦中冰释前嫌,为群众实实在在解决了一起棘手的问题。(王斐)

来源:子洲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