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秀屿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被告人章某伟提起公诉。
经查,被告人章某伟原是秀屿区某某镇人民政府司机,2019年8月,被害人陈某辉找到被告人章某伟帮忙加快翻建房屋审批手续,章某伟在明知自己没有能力的情况下承诺能办成此事,但是需要两万元的办事费用。陈某辉信以为真,于8月30日便将2万元转入章某伟的银行卡上。同年10月,章某伟因经济情况很差,再次动了骗取陈某辉钱财的念头,于是谎称参与一个投资项目运作成功后可平分酬劳,但是需要三十万元作为跑关系的办事费用,为了非法占有陈某辉的钱款,章某伟与陈某辉以签借条的形式,进一步取得陈某辉的信任,后陈某辉于10月22日将10万元转入章某伟的银行卡上。章某伟收到陈某辉的转账后,均全部用于还债及六合彩赌博等全部挥霍掉,并无将钱用于办事。且在陈某辉数次催讨时,仍编造各种理由拒不还款。
秀屿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章某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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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闽中网转自莆田晚报

▌法律顾问:福建凌龙律师事务所 陈少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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