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显示,《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条例”)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
《条例》显示,碳排放配额分配包括免费分配和有偿分配两种方式,初期以免费分配为主,根据国家要求适时引入有偿分配,并逐步扩大有偿分配比例。国家建立碳排放交易基金。向重点排放单位有偿分配碳排放权产生的收入,纳入国家碳排放交易基金管理,用于支持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和温室气体削减重点项目。
其中条例“第十三条【自愿减排核证】”指出: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在我国境内实施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实现温室气体排放的替代、吸附或者减少。
前款所指项目的实施单位,可以申请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对其项目产生的温室气体削减排放量进行核证。 经核证属实的温室气体削减排放量,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予以登记。 重点排放单位可以购买经过核证并登记的温室气体削减排放量,用于抵销其一定比例的碳排放配额清缴。 温室气体削减排放量的核证和登记具体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
氢云链了解到,在2020年12月25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审议通过《碳排放权交 易管理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21年2月起施行。 该《办法》指出将落实国家关于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决策部署,在全国范围组织建立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和碳排放权交易系统。
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司长徐必久透露,“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形成初稿,规划进度总体达到预期。徐必久介绍,“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部门将抓住“降碳”这个总抓手,推动2030年前实现碳排放达峰,抓紧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峰,并鼓励一些重点行业率先达峰。
氢云链注意到,早在2011年起,国家发改委同意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湖北省、广东省及深圳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截至2020年8月,试点省市碳市场共覆盖钢铁、电力、水泥等20多个行业,接近3000家企业,累计成交量超过4亿吨,累计成交额超过90亿元。氢云链认为,随着碳排放交易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一些重点行业相关工作可加快启动。
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全文:
编辑:氢氢我心 校对:风氢扬 审核:氢云小仙女
来源:生态环境部,氢云链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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