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 晴

1渭南3人被公开审理!

3月30日上午,临渭交警大队与渭南临渭区人民法院联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开庭审醉驾 教育身边人”活动,辖区出租、公交、客货运百余名驾驶人及中队民警走进法院参加了活动。通过一场旁听庭审、一个警示教育专题片、一堂交通安全课,让广大驾驶员充分认识到醉酒驾驶的危害性,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以案为鉴,进一步教育引导群众遵规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酒后开车成本高、危害大

一旦发生事故便追悔莫及

临近清明假期

渭南交警提示:安全行车,拒绝酒驾

2给车牌带口罩,结果悲剧了....

2021年3月30日上午,渭南市澄城县交警大队民警呼海斌班组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一辆黑色轿车车辆号牌上遮挡了一个口罩,随即将将车辆拦挡检查,经询问,驾驶人索某为了躲避沿途电子监控拍照,侥幸心理作祟随即将携带的口罩遮挡在号牌处,躲避电子警察的拍摄。在进一步的询问中,民警发现2020年9月份, 驾驶人索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还被查处过,目前还处于“满分教育”学习阶段。

索某违反了《中华人民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第九十条,《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六条有关规定, 驾驶人索某面临驾驶证记12分,罚款25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遮挡号牌如同掩耳盗铃,是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一旦查处,将面临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的顶格处罚。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使用号牌,文明行车,安全出行。

(来源:澄城交警)

3行驶时没让行遭对方别车,交警认为均有错不应开“斗气车”

渭南市民周先生开车带着两个孩子出门,在路上一辆黑色轿车变道时他没让行,在等完红灯准备起步时被对方别车。临渭交警大队接举报后,对双方进行调查询问,最终认为都有过错,并提醒要文明驾驶不应开“斗气车”。

3月25日,临渭交警大队接到市民周先生举报,称当日上午7时40分许,其驾驶一辆白色轿车在东风大街与渭清路十字口北侧路段行驶时,被一辆黑色轿车别车,险些引发交通事故。

临渭交警大队三中队渭清路形象岗民警骞伟华介绍,接到举报后,班长陈凡和她立即进行调查,并对其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进行了细致查看。

根据周先生所提供视频显示,3月25日上午7时40分,在东风大街与渭清路十字路口北,其驾车沿路行驶时,一辆黑色轿车从左侧加速行驶,并闪着右转灯要变道。

当时其车速未减,加之前方车道两车均减速,黑色轿车放弃超车。随后在路口等红灯,红灯走完准备起步时,黑色轿车突然左转插入其所驾驶车辆所在车道,他紧急停车。

根据视频,民警分别联系了双方车主。周先生表示,当天他正常行驶时,一辆黑色轿车突然向右变道将他的车辆别了一下,随后又在路口突然向左变道又别了一下,这次非常危险,他只得紧急停车。后来他也赶上对方并询问,对方称是嫌他没给让路。而自己第一次没让行是因为车辆有两个小孩,且车速较快,如急刹车可能会伤到孩子。

民警通过查询,联系到黑色轿车当天的驾驶员王先生,其随后赶到渭清路形象岗。王先生说,自己当天正常超车后变道,但白色轿车不减速让行,险些导致两车发生事故。随后他便有些生气,在路口等红灯时询问对方,但白色轿车驾驶员紧闭车窗不回答,他就在绿灯亮起对方起步前向左变道,确实有些“斗气”。

经调查,民警认为双方都存在不文明驾驶行为,决定对双方进行批评教育。随后,民警拨通了周先生的电话,王先生在电话中致歉,双方最终言和。

临渭交警大队民警还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在驾车出行时,一定要做到文明礼让、理性平和,切勿开“斗气车”,防止因一时之气造成事故得不偿失。

华商报记者 杨托

4收藏:临渭交警推出10项便民措施为群众办实事

为切实把教育整顿学习成果转化为为民服务实效,临渭交警大队确定十项为民办实事便民措施,组织民警广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帮助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一、严查违法保安全。强力推进城乡“交通乱象”大整治行动,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三轮车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实行严格管控,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加强警校合作,持续提升摩托车、电动车安全头盔佩戴率,力争头盔率达80%以上。

二、 优化灯时少等待。对重点路口灯时进行优化配置。路口实行无妨碍掉头,进一步提高通行效率。提高高峰岗、护学岗高峰时段指挥疏导能力,让群众出行更加安全通畅。

三、简化程序惠民生。全天24小时,对运送民生物资的4.2米以下国4(不含)以下蓝牌小型货车、蓝牌全封闭厢式货车、旅游大巴车、通勤客车,不再办理通行证,允许在城区内通行。

四、夜间停车人性化。夜间22时至凌晨6时,在黄色道沿石严禁区以外,各小区门前在不影响消防通道和他人出行的前提下允许停车。

五、办小案,暖民心。在实现“命案必破”的基础上,推行“办小案,暖民心”活动,进一步优化服务态度,提升工作效率,认真办理每一起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小碰撞、小刮蹭事故,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六、快处快撤缓拥堵。深化轻微事故“快处快撤”机制,加强培训,提升各中队巡逻民警处理轻微事故能力和水平,做到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督促肇事双方拍摄照片、固定证据,互换证照,车辆驶离,到“快处中心”进行理赔,减少轻微事故引发道路拥堵。

七、当日缴,当日解。办事群众在违法处理大厅缴纳罚款后,当天即解锁,对群众急需办理驾驶证、车辆业务的,加快流转,即时解锁,方便群众。

八、一窗办,延时办。落实值日代班警官制度,实行免费导办,对提供材料不齐全的,实行一次性告知,避免群众不必要的往返。所有窗口做到“不办结最后一位群众的业务不下班,不处理完当天的业务不下班”。保证受理的业务在正常时限内办结。加大交管12123手机app推介力度,对年龄偏大,手机使用不熟练的群众,要耐心帮助,进一步方便群众。

九、增设网点更便民。车管所公布临渭辖区自助体检地点,推送使用说明,引导群众自助体检,使用“12123”平台办理业务,邮寄送达驾驶证,减少预约排队。违法处理站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区政务大厅和燕兴网点办理违法处理业务的知晓率,提升服务态度和效能,让群众真正感受到“马上办、就近办”的效果。

十、指尖宣传形式活。通过微信、抖音、“小警说道”等栏目,广泛开展鲜活灵动的普法宣传、事故警示、违法曝光、新规新政解读等,不断提高群众文明交通素养。

您觉得这10项便民措施怎么样?

支持吗?

(来源:临渭交警)

5渭南养狗的注意!主城区9家机构可为爱犬免费注射狂犬病疫苗

渭南市人民政府网公布的

《渭南市养犬管理办法》

已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其中提到将实行犬只 强制免疫制度

养犬人应当在犬只出生满三个月

或者狂犬病免疫有效期届满前十五日内

到农业农村部门公布的狂犬病免疫点

为犬只接种狂犬病免疫疫苗

领取免疫证明

近日渭南市临渭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了9家犬类狂犬病免疫免费注射点

要求养犬的市民们

对犬只进行狂犬疫苗免费注射

广大养犬市民:

为规范管理城区犬只狂犬病免疫工作,便于为广大养犬市民服务,临渭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已与城区9家动物诊疗机构签订犬类狂犬病免疫委托协议,现将犬只免疫委托单位名单公示如下,望广大养犬市民就近使用政府统一采购犬类狂犬疫苗对犬只进行狂犬病疫苗免费注射,在在临渭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一青里)办理《犬猫免疫证》。

(点表格可放大查看)

狂犬病

是由狂犬病病毒感染引起的

一种动物源性传染病

若不幸被狗咬一旦发病

病死率几乎100%

俗话说:菜花黄,狗发狂

春季是狂犬病的高发季节

目前控制狂犬病最有效手段就是

犬类接种狂犬疫苗

扩散

快告诉身边养狗的朋友

(来源:渭南市人民政府网、临渭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