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在行动—
全国中小学生
安全教育日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未来的希望,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意识要从小抓起。3月31日,在第26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期间,贺州交警分别走进八步区城东实验小学以及仁义镇中学,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八步区城东实验小学 ●
在八步区城东实验小学,交警通过现场与学生进行有奖知识问答、“一盔一带”实景演练等方式, 让学生们更加深刻地了解交通安全知识 。
●八步区仁义镇中学 ●
在八步区仁义镇中学,交警通过观看交通安全视频,向学生们讲解了乘坐摩托车、电动车等安全注意事项和要求,教育学生走路不闯红灯、乘车要系好安全带或者戴好安全头盔。并结合本地发生的典型案例,讲解安全乘车等交通安全知识。
shí
实
jǐng
景
yǎn
演
liàn
练
贺州交警还精心准备“一盔一带”、“二轮车超载”、“货车盲区”等现场实景演练互动环节,让学生们进一步熟悉和掌握相应的交通安全法律常识。
▲货车盲区教育
▲二轮车超员教育
活动中,贺州交警现场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有效地充实了学校安全教育内容,帮助学生更深入的掌握交通安全法规, 提高了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进而引导和带动家人、影响社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支持和参与文明交通 。
通过此次学习交通安全法制教育活动,使学生们进一步认识到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同时,交警蜀黍也希望家长们要尽到安全监护责任,学校要落实好交通安全教育,“小手拉大手”+“大手拉小手”共同为孩子们的安全出行,创造一个更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说了这么多
跟蜀黍再来复习一下
学生出行安全交通安全知识吧
步行
步行是中小学生最基本的出行方式,要叮嘱孩子在道路上行走时,不要奔跑、打闹,不要边走路边低头玩手机,也不要戴耳机听音乐,以免听不到车辆鸣笛等提醒而发生事故。
乘车
当车辆到达学校周边时,部分家长为赶时间或省事,让孩子赶紧下车,这样是十分危险的。外部不确定的危险因素多,孩子贸然下车极易造成“鬼探头”现象,引发交通事故。
骑车
法律明文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须满16周岁,驾驶自行车须满12岁。孩子骑乘车辆上路,随意性强、法规意识淡极易酿成交通事故,轻则会导致经济损失,重则危急孩子生命。
拒乘违法车
黑摩的、黑校车、超员车、酒驾车等这些明显存在违法的车辆,隐患极大,引发事故多,孩子们要为自己的安全考虑主动拒绝乘坐,条件允许的还可以向警方报警举报。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宣传科编辑
版权声明:“广西贺州交警”所发表的文章,欢迎读者分享给好友和朋友圈。原创微信中的图文版权属于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和原作者所有,如需转载请私信留言,其他微信公众号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违反上述声明者,我们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