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茅台集团各子公司、单位(部门)对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精神实质的理解和理论内涵的把握,增强推动茅台集团改革发展的信心和能力,3月30日至31日,茅台集团在茅台会议中心开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专题培训。

茅台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高卫东,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李静仁,纪委书记、省监委驻茅台集团监察专员卓玛才让,副总经理高山,总法律顾问段建桦,副总经理万波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采取“现场+视频”的方式,通过对央企、地方国企的优秀改革成果和具体做法进行案例分析,深入指出了当前改革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对《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背景意义、目标思路、和核心要义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透彻的解读。

此次培训,旨在让参培人员对现阶段国企改革的总体思路、重点工作等有更加全面深刻的认识,对茅台集团各子公司、单位(部门)更好地把握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精神要义,推动茅台集团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落地落实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培训开班仪式由卓玛才让主持。他要求各子公司、单位(部门)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茅台集团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统筹推动茅台集团各项改革任务,确保按时完成相关工作;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切实抓好改革三年行动落细落实;坚持速度服从质量,统筹推动改革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茅台酒股份公司副总经理钟正强、刘刚、涂华彬、王晓维,监事会主席游亚林,茅台集团、茅台酒股份公司所属二级全资、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单位(部门)人员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