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南昌4月1日电(通讯员朱文文 郭平)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俗称“止咳水”,是一种用来治疗咳嗽的药品,因其中含有可待因毒品成分,被国家列为第二类精神药品严格管理,无经营资格擅自贩卖给他人将构成贩卖毒品罪。祝某为牟取暴利知法犯法,最终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祝某一直从事医药销售工作,郑州市各药店营业员大部分都与他相熟。2020年初,祝某在QQ上认识了常年饮用“止咳水”的李某。祝某告诉李某,自己是某医药公司的业务员,二人几番交流后,祝某萌生做“止咳水”的歪心思。为了不暴露身份,祝某用自己捡到的身份证高小峰与李某进行非法交易,为此还在火车站花500元钱买了银行卡。

为掩人耳目,祝某把收购“止咳水”的目的地定在了县级以下诊所。得利于人际关系,祝某轻松以25-80元不等价格收购到了120瓶“止咳水”。之后,他利用高小峰的名字将收购的“止咳水”,以每瓶130元的价格邮寄给化名为梅学忠的李某,从中谋取差价。2020年4月至6月,通过这种邮寄的方式,祝某将960瓶“止咳水”卖给了李某,并要求李某将钱转到那张买来的银行卡上。2020年10月,祝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祝某向他人贩卖复方磷酸可待因溶液四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向高新区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