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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卿心君悦

近日,网上爆出一则不可思议的新闻,在浙江温州,18岁女孩吴某答应被44岁男子刘某包养,条件是每月5万元包养费,当天晚上二人便在吴某的出租屋内发生关系,事后刘某离开,吴某却发现留下的所谓五万元包养费竟是5捆整整齐齐的冥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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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财两空的吴某当晚便谎称财物被盗,去公安局报了案,在警方调查中发现,这并非是一起盗窃案,更多的应该属于一方见色起意、一方财迷心窍的交易,刘某也并非是有钱的老板,仅是以这种方式骗取吴某的信任,进而得到“白睡”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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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最终案件如何定性,我们暂时不得而知,不过据相关法律专业人士分析,可能很难定性为强奸或是诈骗,对此我们只有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

但是,关于这一事件的发生,个人却有一些看法和对此事引发的深思与大家分享交流。

游走在道德底线之外,注定难以受到保护

游走在道德底线之外,注定难以受到保护

很多网友认为,这一事件双方都有问题,主要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只是没想到的是,刘某会用如此卑劣、狡猾的手段,去坑骗对方,以达成“白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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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来,我们不得不承认,吴某确实属于这一事件中的受害者,只是这个“受害者”可能在法律上很难定义,我们只能基于事件本身去定义。

而之所以成为吴某成为受害者,却难以受到保护,有一部分原因就在于,这一事件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道德问题,在报道中称,刘某与吴某是偶遇,当刘某因为吴某的美貌心猿意马的时,便提出以每月5万的价格包养吴某,而吴某也爽快地答应了,因此导致了最终人财两空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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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吴某不存在一劳永逸,或是想要用身体去获取金钱的想法,刘某的坑骗行为也就不会得以实施,而如果刘某真的用暴力的形式对吴某进行调戏或是侵犯,这种行为就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不会出现这样戏剧性的局面,毕竟在发生关系的过程中,吴某是出于自愿的。

当然,不是说刘某没有错,只是吴某让这种错误行为钻了法律的空子,现在想要让刘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可能也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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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此事件的发生,能给那些存在类似吴某的想法的女生一些警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包养行为本身违反道德底线,尤其是对方已有家室的情况,不仅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苦果也只能自己咬牙咽下去。

用“身体”换钱,真的属于“自食其力”吗?

用“身体”换钱,真的属于“自食其力”吗?

看完这个报道,我在思考一个问题,用“身体”换钱,真的属于“自食其力”吗?之所以会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用“身体”换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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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学时,我听同寝室一个在校外做兼职的室友说过这样一件事,他在学校附近的小型KTV做零工,平时负责收钱、上酒、打扫包间,期间这个KTV的老板认识的一些“有钱人”来捧场时,老板总会安排几个姑娘来作陪,因为室友一直在那兼职,时间长了也就与她们熟悉了。

后来,室友了解到这些姑娘都是十八九岁的外地女孩,且大多都是家境不好出来挣钱的,听她们说,准备挣几年快钱,然后带着钱就回老家结婚,那样谁都不知道她们曾经做过什么,还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善家里的生活。

我忘了当时自己听了这个故事,心里是怎么想的,或许有同情,或许也有鄙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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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对于一些有类似想法的当事人来说,用“身体”换钱是不得已而为之,也可能她们把这作为了一场“公平”的交易,在她们看来,自己没偷没抢,属于自食其力。

但是我们细想,这种行为真的属于“自食其力”吗?

我尊重每一个人用自己的劳动去获取生活的保障,我支持每一个人为了改善生活,或是实现理想而努力拼搏,这都属于自食其力,但是对于用“身体”换钱的行为,个人却觉得不能把其定义为自食其力,因为我们要知道,自食其力有一个基本的前提——正当,用正当的方式获取想要的东西,才属于自食其力的范畴。

就像报道中18岁的吴某,她本拥有足够的时间去努力创造自己想要的生活,或许过程会苦一些、累一些,可这本是生活在这个世上每一个人的常态。人生的道路没有捷径可走,即便真的有捷径,那也只是伪装后的陷阱,脚踏实地的努力,永远是获取自己想要的幸福的必经之路,根本就不存在“躺赢”的说法。

卿心君悦,一位情感观察者,Ta说书评人、影评人。用文字温暖你,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