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春季以后,大风天气频繁“袭昆”,万一因狂风肆虐刮落的广告牌、窗户或是吹倒街边大树,造成行人受伤、车辆被砸,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又该如何维权?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采访了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大家分析相关法律责任。
昆明春季多大风天气
小心“狂风”侵害
迈入春季后,昆明大风天气频发。据中国天气网显示,4月1日,云南省气象台、昆明市气象台陆续发布10条大风蓝色预警。
12时,云南省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预计未来12小时,迪庆、丽江、大理、楚雄、昆明、玉溪、曲靖、昭通南部、文山北部、红河北部平均风力可达6级,阵风7到9级,请注意防范。
11时05分,昆明市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预计未来12小时,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晋宁、安宁、寻甸、嵩明、宜良、石林、富民、禄劝、东川将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阵风7~8级,请注意防范。
记者走访发现,近期大风天气频繁“袭昆”,这也给行人、车辆出行带来了一些风险。遇上大风天气,骑自行车、电动车出行一不小心就会被吹倒,还有路边的广告牌、垃圾桶也被会大风掀翻,甚至出现了大风吹起广告牌,导致骑车女子被撞伤的情况。
《突发!昆明市中心,大风吹起广告牌,骑车女子被撞得满脸血》
如果不幸遇上狂风肆虐
行人、车辆
被刮落的广告牌、窗户、窗台上的花盆等物品
或路边吹倒的大树
砸伤
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采访了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胡家艳律师和杨蝶律师
为大家分析相关法律责任及维权支招
吹落的广告牌、花盆砸伤人,谁承担责任?
胡家艳律师介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对于建筑物、构筑物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行人损害的,我国法律采用过错推定原则确定侵权赔偿责任的,由悬挂物所有人或管理人证明自己无过错以免除其赔偿责任,若不能证明,则由所有人或管理人对行人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胡家艳律师说。
因此,作为悬挂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应当提高警惕,注意定期维护、检修,以防坠落事故。市民也应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主动远离风险源。
路边吹倒的大树或树枝砸伤行人,谁承担责任?
杨蝶律师介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路边的大树或树枝被吹倒,砸伤行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民法典》采用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杨蝶律师说,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存在过错而承担侵权责任,除非其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才能免责,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需要证明其对林木已经尽到了管理、维护的义务。
车辆被砸伤,谁承担责任?
“树木或建筑物悬挂物砸伤车辆,首先,可以按照过错推定原则,由所有权人或管理人证明没有过错,如不能证明,则由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相关赔偿责任。”杨蝶律师说,在各方均无过错的情况下,应当由获益方分担责任,即停车场收取停车费,作为收益方,应分担一部分责任。
此外,购买了车损险的车辆,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如各方置之不理,车主还可通过司法途径寻求解决。
行人或车辆被砸伤后,该如何维权?
胡家艳律师建议,行人或车辆在道路上被广告牌、树木等物品砸伤后,建议第一时间报警,由民警对现场情况进行勘察,并实施救援。车辆如果在收费停车场内被砸伤,车主还可以联系停车场管理方协商赔偿事宜。另外,广告牌上一般会标有招商电话,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查询相关产权单位。
车辆或行人被砸伤后,可采取拍照、报警等形式固定证据,对于行人所遭受的损失,可以提供相关医疗票据进行证明;对于车辆所遭受的损失,可以提供维修发票或购买发票以证明所遭受的损失。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林舒佳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 袁熙
校对 朱丽
编审 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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