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莲湖法院执行局执行和解了一起恢复原状的行为履行案件,申请人钱伟(化名)给执行法官送来了一面“尽职责心系百姓 共兴建和谐社会”的锦旗,他感激地表示:“这个官司打了多年了,矛盾一直没有解决,感谢法官的悉心调解,莲湖法院真是为群众办实事。”

钱伟与柴强(均为化名)二人商铺南北相邻,柴强商铺旁楼梯属二人商铺共有。几年前,柴强未经钱伟同意,私自将楼梯拆除并装修使用,导致钱伟二楼商铺没有楼梯使用,成为空中楼阁,双方为此积怨多年。2019年4月,钱伟将柴强起诉至莲湖法院,法院判决柴强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将两商铺的共有部分面积退出,配合原告钱伟恢复一二楼楼梯共用部分。柴强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柴强发出公告,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到期仍不履行的,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告知其若拒不履行义务,致使判决无法执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强制执行中,执行法官多次前往执行现场查看,预制定施工方案,但发现涉案商铺正在由案外人承租并正常经营,且地处商业繁华地段,周边商户众多,强制执行可能引发新的矛盾纠纷。执行法官贯彻审慎、文明、善意执行的理念,与双方当事人多次协调沟通,耐心释法说理,在法官的执着努力下,原本互不见面的双方当事人答应和谈。执行法官基于双方利益考虑,提出多种解决方案,经多次协商,申请人钱伟提出由柴强购买其二层商铺的方案,最终在莲湖法院强大的执行攻势和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由柴强出资购买了申请人钱伟的商铺,这起积怨多年的矛盾纠纷成功化解。

连日来,莲湖法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实践活动,执行干警奋战一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化纠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执行的力度和温度,为莲湖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鲁 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