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的赡养问题,一直都是各家子女难以解决的纷争。近日就曝光了一起因赡养起冲突,哥嫂入室杀害两个亲妹妹,老人绝食而亡的事件。
太过残忍,难道人性、亲情在这些面前,就显得如此渺小吗?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来看看哥嫂入室杀害两个亲妹妹中受害人的女儿,是怎么说的。(以下以这位受害人女儿为第一人称)
2018年4月20日,我母亲在姨妈家照顾姥爷,早上8点半大舅何太平携大舅妈贾如意持两把刀,当着姥爷的面杀害了我母亲何春玲和姨妈何爱玲,表嫂被捅4刀重伤二级。因为外公的赡养问题,他们兄妹几人确实发生过矛盾,但却不想会发生如此令人发指的事情。
外公外婆共育有5个子女,其中一位早年过世,母亲排行老三,几年前外婆去世,外公中风病情逐渐加重生活不能自理,两个舅舅认为他们的能力不足以照顾老人,喊我母亲和姨妈一起参与照顾老人,于是母亲和姨妈答应4家每家一个月轮流照顾老人,外公的存折由大舅保管。
赡养期间,大舅一家虚报多报账务挪用老人存款,我母亲和姨妈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想着只要对老人好其他不计较。然而案发前几个月,姨妈从大舅家接回老人,发现外公瘦了18斤皮包骨头了,长达一周没有排便,特别生气,认为大舅一家没有善待老人,于是弟弟妹妹们提出协商更改赡养协议,老人的赡养问题和存折的管理都要说一说,但是大舅夫妇躲在滑县一直不露面,找村委会调解依旧没有结果,中间人出主意把老人存款冻结逼大舅回来谈事,于是案发前20天,小舅、姨妈和我母亲达成统一意见,推着外公挂失了存折,7万余元一分未动的转存到一个新的账户上,由大家共同监管。大舅一家发现存折没钱了认为我们三家已经分掉了老人存款,于是全家出动,其子女电话微信朋友圈辱骂叔叔姑姑,贾如意带着女儿多次上门辱骂,言语不堪入目。当时母亲还劝我看到他们发的不用理,不要掺和到上一辈的纠纷中,他们可以处理好,没想到发生了下面的事情。
2018年4月20日,我接到父亲电话说家里出事我妈妈被人打了,还没反应过来,又来了电话,说妈妈被人杀害了。我即刻从外地赶回家,看到母亲仰面倒在地上一动不动,面部多处刀伤,额头皮肉掀起一大块,右眼凹陷进去,身上地上都是血迹,惨不忍睹。姨妈拉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令我们更加感到悲痛的是,案发后半个月,外公一直深陷于悲痛之中,不吃不喝,绝食身亡。
2018年4月21日,何太平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刑拘。2019年4月4日,安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何太平死刑,随后大舅提起上诉,2019年9月21日,河南省高院出具刑事裁定书,维持原判。但是,事发当天与大舅一同前去一同逃跑的舅妈贾如意,却被判无罪。
实际上,在案发的前一天4月19日晚,大舅的儿子就因为存款的事情挑起事端,喝了酒拿着刀到小舅家里闹事殴打表弟,还到姨妈家门口破口大骂,大舅夫妇反而觉得他们儿子受到了欺负,对弟弟妹妹怀恨在心,4月20日一早何太平夫妻带领两子一女五口人又到小舅家闹事,恰逢家里没人,谁也不会想到骨肉至亲居然会心生杀意,夫妻二人持两把刀去我姨妈家,明知老人在家的情况下,将我母亲和姨妈残忍杀害,姨妈儿媳被捅伤。而且,舅妈的笔录显示,事发当天她跟舅舅说:“到了何伏平家,他们要吵就和他们吵,要打就和他们打”。
我们认为,舅妈的教唆诱发刺激了舅舅故意杀人的犯意,何太平携带两把刀骑电动车带着她一起到案发现场,并不是对行凶没有预见毫不知情。姨妈家邻居监控拍到,他们夫妇两人进出时间只有1分20秒,也就是死者两人身上各十几刀的伤痕是一个人在一分钟内完成的,三个大活人一个都没跑掉,可信么?贾如意承认现场动手打人,事后贾如意和我大舅一起逃离现场,没有留下救人没有打110、120,对我母亲和姨妈的死持放任态度,这是她自己所说的拦架么?最重要的是唯一幸存者表嫂第一时间指认看到贾如意拿刀捅人,却未采信。
2020年6月24日,我们向安阳市检察院递交了抗诉申请书,但是得到的回复是:本院认为该案不符合抗诉条件,决定不予抗诉。我们便向河南省检察院递交了一份关于请求支持抗诉的申请书,又转到安阳市检察院口头回复我们不予抗诉。
舅妈贾如意教子无方,无视亲情,煽动丈夫并一起光天化日之下入室行凶造成家人三死一伤的人间惨案,即使主观上没有被认定为故意杀人,也具有故意伤害的故意,尽孝反而被杀苍天可见我们的冤屈,事发到现在贾如意及其子女没有任何形式的道歉。俗话说妻贤夫祸少,贾如意对我们家破人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判决无罪我们是万万不能接受的,如此蛇蝎心肠、泯灭人性之人得不到法律的严惩天理难容!我们会继续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诉,要求有罪判决,为受害者伸冤,还家属公道!同时也向社会各界寻求帮助,维护正义替老百姓发声。
看完,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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