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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的正义算正义吗?每个人都曾满腔热血,但是生活的现实却让我们唯唯诺诺,我们都曾想见义勇为,做一个勇者,但是身无分文,一个失手,可能还要被索赔医药费,小偷可恶,但我们的钱包支撑不起我们的正义。
4月1号讯,湖南岳阳一起盗窃案引发热议,小偷偷窃摩托车后逃窜,失主发现后追赶,期间发生碰撞导致小偷摔倒受伤,小偷将失主告上法院,一审判失主和保险公司赔11余万元,二审认为失主是正当防卫,不用赔偿。
33岁的徐先生是湖南岳阳县人,2017年4月30号凌晨,徐先生发现家里的摩托车不见了,立马报案,之后徐先生分析,大路上监控多,小偷驾驶摩托车从小路上逃跑的可能更大,遂沿着一条山路追寻小偷。
追了不久,徐先生果然发现一男子骑着自家的摩托车逃窜,徐先生立马加大油门追,期间还喊话小偷停车,但是小偷付某却不理会,加速逃跑,不久徐先生加速赶上,和摩托车发生碰撞,小偷付某摔倒受伤。
事后,小偷付某先后在三家医院治疗,花费了1.9万元,警方查实,付某在2017年2月至4月先后四次参与盗窃摩托车,之后他被判一年九个月刑期,罚款2万元,出狱后,付某再次去医院治疗,花费1.2万元。
2019年8月份,付某伤情鉴定显示,他面部颅骨多发骨折,伤残评定为十级,付某于是将失主徐先生和徐先生投保的保险公司起诉,索赔各种费用共计17万元,徐先生怎么都想不到,自己追小偷竟然被起诉了。
一审中,徐先生和律师称,这不是交通事故,而是徐先生打击犯罪行为,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徐先生不应该担责,保险公司也称,小偷付某应该承担全部责任,但是一审法院认为,徐先生驾驶车辆和前车没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原告付某也有重大过错,所以,徐先生承担10%的责任。
2019年11月,岳阳县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11万余元,而徐先生赔1255元,一审后,小偷付某和保险公司继续上诉,付某说,徐先生是故意撞伤他,要求在11万的基础上增加5万元,自己偷东西还偷出理由了。
保险公司称,一审支持小偷被监视居住期间的误工损失,是认可犯罪,付某受伤是因为他的犯罪行为导致,如果这样也能得到精神抚慰,太让人失望,二审法院认为,让徐先生对小偷付某的受伤担责,无异于鼓励犯罪,让人不再敢见义勇为。
一审认定徐先生正当防卫行为是交通事故,损害了公共利益,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处理不当,所以二审撤销了一审的判决,驳回小偷付某的诉讼请求,徐先生和保险不再赔付小偷付某,一审,二审的案件受理费都由付某承担。
一个错误的判罚会让无数人热血凉透,对于小偷和罪犯仁慈,就是对见义勇为和好人的亵渎,对于这起小偷受伤索赔的案件,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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