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尾行动”倡议书
广大低速电动车车主、驾驶人:
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多数低速电动车属于道路机动车辆,但生产和使用未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其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存在生产经营无序、车辆无牌上路、驾驶人无证驾驶等问题,引发了大量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严重影响了城市绿色交通、慢行交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低速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提高行车安全系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启动低速电动车“亮尾行动”,通过低速电动车粘贴反光标识,提高行车安全系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为平安出行保驾护航,特提出如下倡议:
一、充分认识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重要性,积极向周围亲人、朋友做好宣传倡导。车辆在夜间行车时,如驾驶人不能及时有效识别前车,就无法确保安全距离,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尤其是快速行驶时驾驶人可视范围有限,粘贴反光标识可使后方车辆及时发现前方车辆,避免因夜间可视距离不足导致追尾等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请广大低速电动车车主、驾驶人主动检查车辆是否粘贴了反光贴、尾灯是否正常,如果没有请尽快粘贴反光标识,尾灯出现故障请及时修理更换,让车尾真正“亮”起来,确保夜间的行车安全,给安全出行多一份保障。
三、规范粘贴反光标识能够有效提高车辆夜间识别度。车辆尾部原则上尽量靠近四个车角粘贴,并且白色标识部分靠近边角,其它部位视情粘贴;车辆侧面原则上粘贴于下部合适位置,粘贴部位保持干燥整洁,确保使用寿命。
四、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闯灯越线,不乱道逆行,不乱停乱放,不随意穿行,戴好安全头盔,积极参与抵制不文明行为,争当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参与者和维护者。
五、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关注员工交通安全,帮助和督促低速电动车驾驶员及时粘贴反光标识,给员工多一份保障,守护上下班安全,做好“亮尾行动”,共同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被看见,才安全。希望广大低速电动车车主和驾驶人积极参与到“亮尾行动”中来,让车尾亮起来,让回家的路多一份安全保障!
齐河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二一年三月
粘贴反光标识示例
广大驾驶员要做到
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让车身亮起来
让安全看得见
为日常安全出行增添一份保障
来源:齐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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