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前种菜养鸡,碑文刻错字,部分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堪忧。清明前夕,“新华视点”记者在一些革命老区县调查发现,国家级、省级烈士纪念设施普遍管护得较好,但不少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日常管理不到位。有的杂草丛生、垃圾遍地,有的长期破损无人修复,还有的烈士墓前甚至种了菜,养了鸡。(4月2日《新华每日电讯》)
根据《英雄烈士保护法》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将宣传、弘扬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做好英雄烈士保护工作。
如今的我们山河无恙,岁月无忧,离不开那一代又一代的英雄烈士负重而行,以身为国。依法保护烈士纪念设施,是责任,也是义务,是人心所向,也是大势所趋。
青山处处埋忠骨,人间代代颂英魂。各级政府应扛好保护烈士纪念设施的责任与担当,不断完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保护制度。要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保护的积极性,比如,资金投入若有困难,一方面政府要提供长期的经费支持,建立专项基金;另一方面,可借助社会力量,鼓励公民个人、社会组织等积极捐赠财产,共建纪念设施。
另外,英烈用血肉之躯铸成了捍卫祖国权益、守卫百姓安宁的钢铁长城,有些居民却在其墓碑上搭建鸡舍、种菜、乱扔垃圾。对英烈的尊崇和敬意不在,何谈回馈与缅怀?故而,要以实际行动来加强公众的烈士纪念设施管护意识,即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的宣讲力度和惩罚力度,让公众知道何可为、何不可为;不断推进红色教育工作,开展“烈士纪念”主题宣传教育,宣讲英烈故事。
桃花红雨英雄血,碧海丹霞志士心。缅怀英雄、传承英雄精神,我们要履行好自己的责任,继续前进、继续奋斗,这是对英烈最好的告慰。
文/陈春伲(广西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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