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包括部分艺人在内的20人,因为以各种途径及方式支持抗议活动,支持联邦议会代表委员会,并鼓动公务人员参加罢工,被国管会以刑法505(A)条,立案追捕。
艺人演员敏莫棍、恩德拉觉欣、拜漂杜、钦闻瓦、咩多凯、耶岱、丹达莱、觉觉南达,歌星阿萨尼、波波、芊芊、千咩茂丘,化妆师玛特和咩乌,Myanmar Post Weekly Newspaper的总编郭欣多奈,以及社交网站知名人士等的20人,被依刑法505(A)条例立案追捕。
缅甸国防军所属的妙瓦底电视台,于4月2日晚间8点发布了上述信息。妙瓦底电视台发布的信息称,后续还将发布遭立案追捕的名单。
2月17日时,以刑法505(A)条例立案追捕的6名艺人中,影帝路敏在2月21日晚间时,被逮捕。
据悉,被505(A)条例起诉,如被定罪,最高可判处3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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