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

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

关于清明节假期返程高峰期间全省高速

公路分时段限制货车和客车通行的通告

为妥善应对清明假期返程高峰大流量,均衡路网压力,防范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假日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清明节假期返程高峰,全省高速公路分时段采取限制货车和9座(含)以上客车通行的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1年4月5日0时至6时、6日0时至6时,全省高速公路禁止9座(含9座客车和长途接驳客运车辆)以上客车(救护车除外)通行;4月5日8时至20时,全省高速公路禁止货车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除外)。

二、上述通告的时间段内,全省高速公路沿线各收费站应当禁止相应车型车辆驶入,已经进入高速公路的相应车型车辆,应当就近驶离高速公路或停驶服务区。

三、本通告所指的货车,按车型分类标准包括:货车1类(2轴)至6类(6轴),1类专项作业车(2轴)至6类专项作业车(≥6轴)。

请相关货运物流运输企业和9座(含)以上客车、长途接驳客运车辆驾驶人,提前安排调整运输计划,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路线。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气)站燃油(气)配送车辆,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自觉规避高峰时段和大流量路段。

特此通告。

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

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

2021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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