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优良传统和行动准则,体现了人民军队的本质和宗旨。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前身则是在红军时期由毛泽东同志在领导秋收起义的过程中提出的“三大纪律、六项注意”。这些纪律,对人民军队的建设起了重大作用。红军能够生存、发展、壮大,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纪律严明,对老百姓秋毫无犯,得到了广大老百姓的支持和拥护。

在中国国家博物馆“复兴之路”基本陈列展厅里陈列着一件井冈山时期红四军一位战士用过的物品,上面写有“六项注意”的包袱皮,是红军执行铁的纪律的历史见证。

1927年9月,毛泽东发动和领导湘赣边界秋收起义,要求部队官兵对待人民群众说话和气,买卖公平,不拉夫,不打人,不骂人。同年10月,在江西省遂川县荆竹山动员部队向井冈山进发时,规定了三项纪律:行动听指挥,不拿群众一个红薯,打土豪要归公。这也成为中国工农红军“三大纪律”的雏形。从建军之初,“纪律”就是一个始终不离左右的关键词。

1928年1月,部队进驻遂川县城,分散到县城周围农村发动群众时,提出了六项注意:上门板,捆铺草,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同年3月底,部队到达湖南省桂东县沙田村。毛泽东在沙田镇沙田圩“三十六石丘”田边的土台上,向工农革命军和地方赤卫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建军宗旨教育,向全体官兵正式宣布三大纪律六项注意。三大纪律是:行动听指挥,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打土豪要归公。六项注意是:上门板,捆铺草,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从而奠定了红军统一纪律的基础。

1929年1月,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部队的实践经验,“六项注意”中又增加了两项:洗澡要避女人、不搜俘虏的腰包,形成了最初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成为人民军队的行动准则。

1947年10月10日,毛泽东起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关于重新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对其内容作了统一规定。这就是我国军队现在执行的并谱成歌曲传唱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言简意赅,包含了丰富而深刻的思想内容。

“三大纪律、六项注意”颁布后,不少战士把它记在随身携带的笔记本上、写在包袱布上,或者抄写在墙上。战士们无论走到哪里都把它作为检查行动的标准,奠定了红军统一纪律的基础。此包袱皮是工农革命军第四军战士使用的,行军时用它包物品,宿营时挂起来宣传红军纪律。由于长期使用,受风吹日晒雨淋,布面变成了灰色,上面还有破洞、补丁和污渍,有的字已经模糊不清,但仍然可以辨认出“六项注意”的主要内容。

(图片来源中国国家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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