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唐山卫健委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唐山市人民医院被警告处罚,并处以20000元罚款,详情如下...

唐山两家医院被处罚

唐山市人民医院

唐山市人民医院未严格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被唐山市卫健委予以警告,并且处以20000元罚款。

唐山仁爱手外科医院

唐山仁爱手外科医院经唐山市卫健委查明,由于未取得《放射治疗许可证》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等多项违规行为,被警告处罚,罚款3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