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司
主要职责
1.拟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干部人事人才、教育培训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政策。组织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及国家公园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2.负责局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及干部队伍管理监督工作。
3.组织开展公务员招录、遴选、选调、毕业生接收、京外调干、军转安置等人员调配工作;负责局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局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职能配置、机构编制、机构改革等工作。管理局主管的社会组织。
5.负责局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干部教育培训组织管理工作。开展行业培训需求调研、示范培训、教育培训理论研究,教材、师资建设和培训网络平台管理等。指导林业和草原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6.指导局属院校本科、研究生教育工作,指导行业高等教育和中高等职业教育工作。引导毕业生到林业和草原基层就业。
7.指导直属单位人才工作和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8.指导林业和草原及国家公园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职称改革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专家管理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人才引进和博士后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
9.负责局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工资福利和有关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公务员工资统发和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承担局直属单位工资审批和养老保险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10.负责局表彰奖励管理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及国家公园系统部级表彰奖励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办理林业和草原及国家公园系统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有关工作。
11.承担局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出国(境)人员审核工作。
12.承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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