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近期发生的一起真实案件,亲生父母虐待孩子致死,限于篇幅限度,案例中尚有没有交代的情节,本案中死者为十二岁的张康,在其短短的十二年人生中,前十年跟着爷爷奶奶生活,回到父母身边短短两年时间,就被亲生父母虐待致死。另外张康下面曾经有一个弟弟,被张辉和张美夫妇以8000元卖掉,夫妻两人外出打工多年,回村后开过工厂,承包了100多亩地种植水稻,家庭条件优越,两人如此对待自己的亲生子女的行为,令人不解。身边的刑法故事,给您讲述发生在身边的刑法事件,在生活中学法,从故事中普法。
一封催人泪下的遗书和一具令人不忍入目的尸体
事发将近20天后,在张康的房间里找到一个作文本,在一篇关于父母的文章里,他这样写道:
“我父母真是辛苦了……他们要帮我交学费,又要给弟弟买奶粉。长大后,我读书的钱成千上万,我弟弟也要读书,哪来的这么多钱呀,是我爸妈辛辛苦苦挣来的。我爸妈真是辛苦了。”
但如今,这一切都跟他没有关系了。他带着对亲生父母深深的爱永远离开了。他还那么小,他还有好多事没做,张康死的时候眼睛睁得大大的,他还没有玩够,他眷恋着这个世界,尽管他来到这个世上仅有12年。
当地人印象中,在12岁死去的张康生前一直在逃跑,在村庄之间流浪。他逃离家中,又被找到送回,已是家常便饭。
7月22号那天,逃跑的张康又一次被爷爷找到了,爷爷把他带回村里的老房子,让奶奶下碗面给他吃,吃完以后,爷爷就要把他送回隔壁村的父母家。他害怕回家。临行前,他抓住奶奶的衣服就哭,喊叫说:“回去我会被打死的。”可爷爷还是把他送走了。爷爷怎么都没想到,康康(张康的小名)这次离开,真的成了永别。
2020年8月14日,公安机关发布警情通报:7月24日上午8时许,张康被发现死于家中。他的亲生父母张辉和张美在事发两天后投案,他们被证实“有虐待其子并致其死亡的犯罪事实”。现张辉和张美被依法刑事拘留。
故事背后的法理
张辉和张美夫妇涉嫌虐待罪。
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款规定为虐待罪结果加重犯的规定。
结果加重犯是刑法规定在基本犯基础上,由于符合一定条件,对行为人加重处罚的规定,一旦被认定为结果加重犯,其法定性陡然提升,因此,成立结果加重犯,要求基本犯的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有刑法上的直接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结果加重犯。
本案中,康康的死亡是由张辉和张美夫妻的捆绑和阳光直射直接导致的,因此,夫妻两人的虐待行为与康康的死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对两人应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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