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坪垦区人民法院,总有一个忙碌的身影,身着法袍,手拿案卷,穿梭在法庭和办公室之间,她就是李青同志。

李青从事基层人民法院工作已有25载,她性格温和,知书识礼,在新晋员额法官心中,她是谆谆善教的老师,在书记员心中,她是暖心的大姐,在当事人心中,她是平易近人的法官。她是有 “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兵团妇联 “巾帼建功标兵”、“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法官。

李青平均每年审结案件200余件,由她主审的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结案,无一超审限、无一改判、无一缠诉上访。

她甘做为民服务的孺子牛,用诚心和细心,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2017年,一起承包纠纷案迟迟无法审结。案件转交李青承办以后,她仔细阅卷,发现案情比较特殊,就争议问题约谈了王某。王某说到,他已经到了古稀之年,却成了被告,被案件折磨得吃不下、睡不着,胃病已经转成了胃癌,实在熬不起了,希望能在临终前见到结果。王某气愤和焦虑的情绪,触动着李青的心。

经过她的认真梳理,仔细推敲,实地走访、多方协调,在王某的殷切期盼中,案件终于圆满解决。案结后,王某给李青送来一封感谢信,表达了对她的信任和感谢。

她愿做艰苦奋斗的老黄牛,用耐心和恒心,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她办理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新疆某公司和被告洛阳某公司同时在三坪垦区人民法院和洛阳某法院提起了诉讼。

洛阳某公司提出管辖异议申请,李青及时与被告洛阳某公司联系沟通,取得证据,并想方设法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前后历时一年,最后以原告新疆某公司撤诉结案。

结案后,洛阳某公司代表跨越千里,来到三坪垦区人民法院送上锦旗,握着李青法官的手,说道:“感谢您的耐心协调,原告终于撤诉,我们和原告之间的纠纷总算解决了,这个结果让我们真正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每当遇到案情复杂梳理不清的时候,她都会一丝不苟的研究案情,直到纠纷化解,她心里才能安稳。凭着对审判工作的一腔热血,50多岁的她,工作起来依然有股拼命三郎的干劲。在严重的神经衰弱和案件之间,她常常选择当事人的案件,忽略自己的身体。

时光总是如流水般悄悄逝去,华发已生的她依旧坚守在岗位上,恪尽职守,她用瘦弱的肩膀维护天平两边的正义和公平;用真诚的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诠释法律真意,书写无悔青春。

(来源: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