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和你妈同时掉水里,你会怎么办呢?你到底会先救谁呢?”这句话我们听着非常耳熟,因为平时在生活中经常有说这句话的人。

那么我们会在什么时候听到这样的话呢?通常情况下是在男女之间恋爱的时候,也许是在热恋期,也许是刚开始,又或许已经结婚了,女生在某种情况下突然就会这样问男生。

有的男生脑子转得快委婉地回答了,但是有的男生却比较直说先救母亲,结果女生一下就不开心了,要么就生气好半天,要么就直接和男生分手或者离婚

那么,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你遇到了这样的情况,你会怎么办呢?是为了讨好女朋友还是说出自己内心的想法惹女生不开心呢?

我们看电视都可以看到在产房里面,有时候女生因为羊水破了或者面临手术危险,医生就会问家属保大还是保小,有点家庭为了要孩子不惜牺牲妻子,但也有的为了保妻子不惜牺牲孩子。

今天下午,收到了好友的来信咨询:大灾难面前,如果未成年孩子和老婆只能救一个,你会怎么选呢?对此,你怎么看呢?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

李某和刘某结婚一年了,这一年他们打算要个孩子,很幸运的是刘某也顺利怀上了,这已经是她怀孕第六个月了,几个月后,刘某就要生了,但是不幸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刘某难产,在产房等待的李某也很煎熬,医生告诉说只能保一个,这让李某非常着急和纠结,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孩子,不能让孩子就这样走掉。

但是如果孩子不走掉,自己的妻子就会走掉,在他左思右想之后,还是决定了保孩子,舍弃了妻子。对于此案,你怎么看呢?

本案为实际案例,情节有出入,已作增删,仅供法律探讨。

在上述案例中,根据案例实际情况来看,孩子尚未脱离母体,仍为胎儿,我国刑法关于出生采“独立呼吸说”,不认为胎儿为生命体,即不作为刑法上的人看待。

也就是说丈夫应该毫不犹豫地选择保留母亲的生命,而舍弃孩子。但是在案例中丈夫却舍弃了妻子,由此可见,丈夫涉嫌了不作为的犯罪。讲到这里,有人说今天的标题不是讲落水吗?下面我们再一起来看看。

如果说孩子和老婆处于危险的时候,作为丈夫有能力救助,且只要实施救助行为,就可避免孩子死亡时,丈夫就产生了救助的义务,如果说不救那就涉嫌了不作为犯罪,有哪些犯罪呢?比如说不作为的故意杀人或遗弃罪

《民法总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婚姻法》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现在,你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