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中市少女指控杨姓男子在去年5月至8月间,涉嫌三度违反意愿性侵,逼她穿学生服做不可描述之事等,全案检警侦办时,杨否认涉案,提供双方的网络对话记录,记录中有少女在指控性侵的期间,传讯很喜欢跟你发生关系等对话,检方认为,全案只有少女指控,没有其他证据佐证,少女对性侵情节证述,前后不一,认为事证不足,处分杨不起诉,杨也对少女及家长提告诬告、妨害名誉,双方今天在台中地院调解,但无共识,未来将对簿公堂。
不起诉书指出,杨姓男子被少女指控,涉嫌在去年5月、8月间,三度违反少女意愿,在杨的租屋处,发生性关系,其中还指控杨某逼少女穿学生校服做不可描述之事等,不过检方调查,性侵情节都只有少女单方面的指控,且少女在侦查时,对于发生时间,有证述前后不一的问题。
另外,检方侦查发现,少女指控杨性侵日的隔天,仍继续住在杨的租屋处,另外,经检视少女的手机,所有与杨的通讯对话纪录都已无留存,加上杨也有提供与少女的对话,对话中显示少女多次向杨传讯很喜欢跟你发生关系等信息,没有性侵被害人想要回避加害人的客观迹证,认定罪证不足,处分杨不起诉。
杨姓男子今天找媒体爆料,感谢司法他清白,去年5月间,因从事贸易工作,在脸书接触到有接外拍的少女,两人因互有好感展开交往,也有发生关系,但没想到是噩梦的开始,少女除有情绪控管问题外,两人交往期间,少女还脚踏多条船,接受他人包养,甚至与摄影师约开房、拍裸照。
杨姓男子说,去年8月间因受不了,与少女提分手,少女却用自残、自杀挽回感情,不过他态度强硬,少女知道挽回不了,竟然跟家长讲说,交往时遭他性侵,甚至还在脸书社团指控。
他说,事后才知,少女早在与他分手前,就已怀下另名男子的小孩,还与另名男子谈好以26万元和解,已在7月在诊所内堕胎,却在事后控告他性侵,匪夷所思,而在被少女控告性侵的几个月来,他饱受身心煎熬,幸好现在检方还他清白,他也在收到不起诉处分后,控告少女与其母妨害名誉、诬告等罪,今天在台中地院开调解,女方由家长出面,但双方都没有共识而破局,将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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