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岁已婚男与女友约定,只要女方为他生一个儿子,就给她10万。后来,女方不愿交出儿子,多番调解下,男方只要补偿7万2,就可以在儿子2岁后接回家。而且,男方在之前向女方借过几万元没还。原本,女友以为他的妻子时日无多 ,自己很快就有名分,其实已婚男只是看上她够随便。
张女士最近生下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儿子,为了照顾宝宝,她辞去了工作,一心一意在家带孩子。
渐渐地,她发现男友吴先生和她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最近这段时间,男友更是将她的联系方式都拉黑了,消失得无影无踪。
眼看着她和孩子的生活没有着落,张女士哭得眼泪直流,吴先生抛下她和孩子不顾。
张女士认为,孩子自从出生后,几乎都是她一个人在照顾。吴先生没有出钱也没有出力,根本没有尽到做父亲的本分,而且男方还向女方借了几万元。
原来,38岁的吴先生并非单身,他妻女双全,是有完整家庭的。
吴先生承认自己已婚的事实,张女士是在知道他有家庭的情况下,和自己走到了一起,不存在任何欺骗。
作为丈夫,吴先生婚外生子的行为,已经涉有重婚的嫌疑,张女士反复向他索要孩子的抚养费。
吴先生虽然没有松口,却始终抱着孩子不可放手。
虽然孩子幼小,眉目仍未定型,但看上去和吴先生十分相像。
吴先生特别喜欢这个孩子,他也愿意尽相应的抚养责任,但孩子必须跟他生活在一起,张女士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不管他说出怎样的理由,张女士都坚决不同意孩子由他来抚养。
话在气头上,张女士快步上前一把抢了孩子。
两人相识之初,吴先生就向张女士坦白了自己的婚姻状况,他说他和妻子已经没有感情。
但妻子的身患绝症,作为丈夫,他不能抛下妻子不管。
在张女士眼中,这样的吴先生有情有意,即使有家室,也是值得依靠的男人。
而吴先生的甜蜜承诺,更是让她不顾一切和跟他走到了一起。
张女士认为,既然吴先生的妻子得了绝症,那么在这段不见得光的感情里,只要她甘愿等,总会等来一个名分。
抱着这样的想法,她为吴先生生下了一个儿子,但接下来的遭遇,让她吃尽了苦头。
原本温柔体贴的男友,在孩子出生后,仿佛变了一个人。
吴先生不再花精力去照顾张女士,总是开口闭口都要将孩子带走,这让张女士很伤心。
她不明白,在吴先生的眼中,为何突然只有孩子,甚至还要争夺孩子的监护权,也许他还另有所图。
在张女士的前夫陈先生看来,如今这一切都是张女士自讨苦吃。她从一开始,就不应该选择有家室的男人。
憨厚老实的陈先生,是张家的上门女婿,他与张女士结婚十年。
他一砖一瓦,给她建起了这栋两层小楼,还对她百依百顺。
只是性格任性随便的张女士,做事向来欠成熟,两人因性格不合适宜而离婚。
没想到离婚后的她,会一步步走到今天尴尬的处境。既害的孩子,也苦了自己。
一日夫妻百日恩,陈先生言辞之间心疼又无奈。
对于孩子监护权的争夺,陈先生还是站在了前妻这边,希望孩子由张女士来抚养,男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
这不仅是他个人的想法,也是所有张家的意见。
原来张女士是独生女,她瘫痪多年的哥哥,是老母亲领养的。而她和前夫生的孩子,也被判给了前夫。
如今她生下了这个儿子,就成了张家人延续香火的唯一希望。
张家母亲抱着孩子百般怜爱。这是张家的骨肉,不愿意被抢走。
张女士对吴先生已经彻底失望,不愿再跟他走到一起,但孩子是由她来抚养,要吴先生一次性付清抚养费。
其实两人早就达成了协议,张女士给他生了一个儿子,吴先生就会补偿10万元。
张女士声称,她是出于对吴先生的爱,才生下这个孩子。但如今她没有得来名分,却得来一个更残酷的结局。
吴先生承认他对张女士没有感情,当年有意的接近她,是觉得她性格比较随便,可以跟自己生孩子。
在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后,吴先生就告诉张女士,如果能生个儿子,他就会给女方10万元。
当时张女士也答应了,只是他没想到孩子出生后,张女士会反悔。
实际上,吴先生的妻子身体欠佳,并未患有绝症。他对妻子的感情很深厚,只不过妻子生了个女儿,吴先生的内心很想要个儿子,这才找到了张女士。
如今事态的发展,已经偏离他的预期,他必须争取到孩子的监护权。
结束了10年婚姻,人到中年的张女士,急于找到下一个依靠,没想到眼中老实体贴的男友,原来是虚情假意,另有阴谋。张女士此刻的内心十分后悔。
张女士确实为孩子付出了许多,但以目前的各方面孩子,跟着吴先生也许会更好,尤其是他的妻子,也同意接纳了生个孩子。
张女士无论如何都不能介入他人的家庭,成为婚姻的第三者,只是吴先生却一直坦然的态度,让她觉得是他们夫妻俩联合起来欺骗她,所以她更不愿意将孩子交给男方抚养。
吴先生的妻子谢女士,因为一张孩子的照片,才知道丈夫和张女士的事,丈夫还说服她一起抚养这个孩子。
13岁的女儿害怕家庭破裂,反复哀求妈妈不要和爸爸离婚,谢女士为了女儿忍痛让步。
经过一轮调解,张女士吴先生即刻结束非正当关系。
考虑到孩子仍处于哺乳期,在孩子两周岁以前,监护权归属女方,男方每个月支付1200元的生活费,孩子两周岁以后,跟随男方生活,监护权也转移到男方,并且男方一次性补偿女方5万元。
其中,无论孩子跟谁生活,另一方都享有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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