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山西省民政厅召开干部大会,宣布省委关于省民政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调整的决定:郑红同志任省民政厅党组书记,薛维栋同志不再担任省民政厅党组书记职务。

郑红在表态发言中表示,坚决拥护省委决定,绝不辜负省委、省政府的信任和重托。

民政工作是政府职能中最传统、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件件连着民心,事事关系民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将立足新起点,适应新形势,把握新要求,胜任新岗位,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总体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和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全面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职尽责开展工作。

要坚守政治站位,坚守法治思维,坚守廉洁自律,把人做好,做正派人、做廉洁人;把事做好,做守法事、做公道事;把队伍带好,讲团结、讲原则、讲奉献。

要肩负起民政事业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全省民政系统,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全力推动全省民政工作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向省委、省政府和全省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郑红简历

郑红,女,汉族,1965年1月生,山西临汾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省民政厅党组书记。

1985.09—1988.07,太原大学秘书专业学习

1988.07—1988.08,待分配

1988.08—1989.10,大同市郊区马军营乡团委副书记、书记

1989.10—1992.04,中国引进报社记者、主任记者

1992.04—1994.12,山西省政府驻海南办事处主任科员

1994.12—1997.09,山西省政府驻海南办事处副主任(期间:1994.08—1996.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

1997.09—1998.02,山西省妇联组织部副部长

1998.02—2001.11,山西省妇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处处长

2001.11—2003.03,山西省妇联组织部部长

2003.03—2003.07,山西省妇联党组成员、组织部部长

2003.07—2013.04,山西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期间:2010.03—2012.01, 中央党校 研究生院国际政治专业学习)

2013.04—2018.01,山西省朔州市委副书记

2018.01—2018.02,山西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候选人

2018.02—,山西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2021.03—,山西省民政厅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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